为满足我区师资队伍建设与发展的需求,促进我区中小学特色体育活动的多元化发展,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和途径,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2011】10号),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色体育教师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含2014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教学工作,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教师职责;
2、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及专业知识和技能;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3年6月17日以后出生);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办法
由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辰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采取岗位技能考核的方式进行,北辰区纪检委全程监督,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
区人力社保局、区教育局于2014年5月31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tj.lss.gov.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北辰人才网(www.tjbcrc.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6月17日--2014年6月21日
(其中6月21日现场发放准考证)
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报名地点:北辰教育中心A座1403室(北辰区京津公路富锦道1号,四十七中学北侧)
2、报名方式:采取集中现场统一报名的办法。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育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提交材料
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2014年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推荐表)及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资格,且在省市级个人比赛中获得过前三名,或在国家级个人比赛中获得过前八名等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和下载打印的报名表(一式1份)、一寸免冠照片2张,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结果(获取方式详见《报考须知》)。
4、资格审查
区教育局、区人力社保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不低于3:1,否则相应调减招聘计划。
(三)岗位技能考核
采取现场专业技能展示和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时间详见准考证。
1、现场专业技能展示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基础、身体素质、专业技能水平等内容,满分为100分。
2、现场答辩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个人综合素质等内容,满分为100分。现场答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现场专业技能展示×60%+现场答辩×40%。
(四)体检
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进入体检人员与招聘计划数之比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由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由北辰区教育局组成考察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因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等额递补。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备案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八)聘用
对已经备案的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业合格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四、其他
1、此次招聘的特色体育教师,区教育局将根据工作需要,补充到我区中小学,不服从分配者不予聘用。
2、被聘用的教师纳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续聘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3、在一年试用期满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将解除聘用关系。
4、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按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86815819,26390668
监督电话:86814722
天津市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北辰区教育局
201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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