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同学,祝贺您升入我校本科专业继续大学学习。为便于您顺利办理入学手续,请仔细阅读以下事项,按期报到。
一.报到
1.报到时间
2014年9月11日上午9:00—11:30。
9月12日分学院参加入学教育。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二周未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2. 报到地点
①招生办公室报到(浦东新区临港新城沪城环路999号学生事务中心底楼大厅)
凭《专升本预录取通知书》及《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换取《录取通知书》 。
②相关学院报到
持《上海海洋大学专升本录取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到学院报到。
学院 | 专 业 | 学院报到地点 |
海洋 | 海洋管理 | 海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学生宿舍第五小区35门洞) |
食品 | 食品质量与安全热能与动力工程 | 食品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食品学院楼A106室) |
经管 | 物流管理 |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大学生活动中心221室) |
外语 | 英语 | 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大学生活动中心207室) |
生命 | 生物科学环境科学 | 水产与生命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学生宿舍第四小区) |
信息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信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大学生活动中心218室) |
3.报到时需提交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材料
①《上海海洋大学专升本录取通知书》。
②身份证复印件2份,用于办理农行借记卡和户口迁移。
③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证件照5张,并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专业。
④兵役证复印件一份(仅限上海籍男生提供)。
二、户口迁移
迁户口学生需将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交所在学院。如果户口迁入学校,务必于报到当天上交《户口迁移证》,逾期不再受理;户口一旦迁入学校,户口性质自动转为非农业户口,且在读期间户口一律不得迁出。迁往地址:上海海洋大学或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港新城沪城环路999号;
落户地派出所:临港新城派出所。
三、组织关系
1.团组织关系:团员须带团员证到所在学院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2.党组织关系:党员须在2014年9月11日前到原单位,请相关负责人在党员管理系统中(网上)将组织关系从原单位转到中共上海海洋大学相关学院委员会(如中共上海海洋大学食品学院委员会、中共上海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委员会等);9月11日报到时请到相关学院负责人处报到,请学院负责人在党员管理系统中(网上)接收组织关系,并编入支部。
从本校继续教育(高职)学院升入本校本科的学生由学校党委组织部调整。
四、学生档案
1.自带档案者请妥善保存(不得私自拆封),到校后按学校要求上交。
五、学分认定
1.报到时需将2份专科阶段成绩单(原件)交到学院教务管理办公室。
2.海洋管理、热能与动力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物流管理、生物科学、环境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学生,须在报到当日完成学分认定,并在教务管理人员的指导下完成选课;英语专业的学生,在报到当日须确定本人的修读方向,并按学院安排进行选课
相关教务管理人员联系方式
学院 | 专业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办公室 |
海洋 | 海洋管理 | 邵老师 | 61099695 | 海洋学院333 |
食品 | 食品质量与安全热能与动力工程 | 刘老师 | 61900367 | 食品学院213 |
经管 | 物流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 | 王老师 | 61900862 | 经管学院219 |
外语 | 英语 | 杨老师 | 61900704 | 行政楼415 |
生命 | 生物科学、环境科学 | 郁老师 | 61900406 | 水产与生命学院105(2) |
信息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张老师 | 61900623 | 信息学院308 |
七、缴费
1.费用及明细:按上海市统一规定标准收取,详见下表,其中商业保险学生可自愿购买。
2.缴费办法:所有费用报到时使用现金或银行卡(借记卡、信用卡)缴费。
(海洋大学高职学生可将费用在8月23日前存入高职时使用的农行卡中,由学校统一扣缴)。
2014年“专升本”各专业收费一览表
专 业 | 学 费(元/学年) | 住宿费(元/学年) | 医疗保险费(元) | 缴费总计(元) |
海洋管理 | 5000 | 1200 | 90 | 6290 |
英语 | 5000 | 1200 | 90 | 6290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5000 | 1200 | 90 | 6290 |
物流管理 | 5000 | 1200 | 90 | 6290 |
热能与动力工程 | 5000 | 1200 | 90 | 6290 |
生物科学 | 5000 | 1200 | 90 | 6290 |
环境科学 | 5000 | 1200 | 90 | 629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6500 | 1200 | 90 | 7790 |
保险说明:大学生参加上海市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提供住院、大病、门急诊的医疗保障。学生可自愿选择商业保险,90元/年,包括⑴学生、幼儿平安保险⑵附加学生补充商业医疗保险⑶附加学生儿童住院定额给付,开学后申请。 |
八、帮困助学措施
1.学校建有完善的帮困助学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决不让一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需填写《上海海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盖章,报到时交辅导员。只有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才具备获得资助的资格。
2.学校开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未能及时缴纳学费的困难学生,凭已盖章的《上海海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先行办理入学手续。
3.学校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无力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者按照附件中《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须知》准备相关资料。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调查表》中,需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盖章,务必到校前备好,以便及时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享受政府贴息政策,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全部由国家财政给与支付。具体事宜请报到时到学生事务中心一楼大厅国家助学贷款咨询点咨询。上述所有相关表格请在学校网站下载。
九.其他说明
“专升本”报到的相关信息请随时登陆学校网站查看,http//zsjy.shou.edu.cn
上海海洋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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