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4]15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共同负责,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本地区的报名组织工作。资格初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报名资格的终审。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9月6日、7日两天,请各单位严格按照《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考区设置视报名情况确定,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4个科目,其中《物业管理实务》科目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其余3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2.5个小时。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和《物业管理综合能力》3科试题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物业管理实务》科目试题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于考场指定处。
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五、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
1.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
2.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
3.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
4.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5.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硕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6.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博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
7. 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二)凡符合上述有关报名条件,并于2004年12月31日前评聘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物业管理实务》和《物业管理综合能力》2个科目的考试。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按满周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
六、报名组织
(一)报名办法
我市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先网上报名、然后现场确认、最后网上支付的方法。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报考须知(附件2)。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年6月15日—21日。
2.报名流程: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考生登录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进入 “网上报名”栏目,进行网络注册,并按照网络提示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完成报名。工作人员在两个工作日内进行照片审核,审核通过后,考生再作报名信息确认(并可打印考试报名表)。
3.新考生请于2014年6月23、24日到选择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初审,否则视作放弃报名。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请于一个工作日后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支付;缴费截止日期为6月26日,逾期未完成支付者,一律作报名自动放弃处理。
4.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使用统一报名平台开展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试点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6号)精神,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14年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只包含2012年和2013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
老考生(2012年和2013年的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缴费截止时间为6月26日,逾期不缴费者,视作放弃报名。
考试费用的财政票据请考生 登陆无锡人事考试网( www.wxrsks.com)进入财政票据邮寄信息采集及缴费系统,填写信息并缴邮费,截止日期8月5日。发票将于8月10日统一邮寄。不需要邮寄的考生请在8月12-14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40-41号窗口(市广瑞路2号,无锡市人力资源市场1楼)领取,逾期不领的将统一开票上缴财政。
(二)新报考人员现场确认时应带好以下材料:
1. 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单位意见栏必须如实填写从事专业工作年限并盖好公章);
2. 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还须提供高级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3. 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
4.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3)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材料送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初审的新考生,将被视为放弃报考。网上支付成功后在终审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三)各报名点注意事项
各报名点在审核报名材料时都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各报名点于6月30日前将报名材料上报市人事考试中心。
(四)考生有关网上报名信息的更改与确认
因今年采用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名过程中请仔细阅读网上报名提示,务必按提示进行操作。
1.考生网上报名在信息确认前,可自行修改有关信息(姓名、身份证号除外)。
2.考生网上报名在信息确认后,网上报名信息和照片将无法修改。
3.考生报名数据上报国家之后,一律不予修改信息。
考生网上报名注册信息丢失的, 请登录本站下载中心下载附件《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注册信息重置申请表》,按照要求办理。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
9月2日起,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考试大纲与教材征订
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将按新大纲进行命题,新修订的《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大纲》已公布,相关内容及题型变化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www.pqrc.org.cn)。
考试指定用书的征订可登陆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网站(www.ecpmi.org.cn)查询当地销售信息。报考人员参加相关培训坚持自愿原则。参加考前培训班,应选择教学水平高、师资强,具有培训资格和良好声誉的培训机构,以免承受不必要的损失。
八、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转发国家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文件的通知》(苏价费〔2013〕332号)精神,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两科按71元/科、《物业管理综合能力》、《物业管理实务》两科按75元/科、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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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工作年限证明.doc》来源于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网,最近更新2014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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