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按教育主管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招生,遵循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通知的精神,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同一志愿考生分别按照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全部录取工作采用网上远程异地录取方式进行。
(三)学院对投档到我院的考生一视同仁。对报考同一专业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录取办法是:在满足第一志愿考生的情况下,依次按第二志愿、第三志愿以及服从志愿的顺序进行录取。
(四)录取时,依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按分数优先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如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相关分数(理工类:数学-英语排序;文史类:语文-英语排序)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五)执行教育部及各省市区招办的有关加分规定;对体育、艺术特长生根据各地招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优先录取。
(六)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考生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七)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开设绘图类、设计类课程,报考考生应有一定绘画基础,不招收色盲、色弱的考生。
(八)外语语种要求:除英语专业高考外语限英语语种、并要求有英语口试成绩外,其它专业无外语语种限制,但新生入学后,大学外语授课语种为英语,且部份专业基础课,专业课设置有一定比例的中英文双语教学课程。
(九)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原则上英语笔试成绩不低于90分;口试成绩应达到B级(或4分、优良以上)。
(十)报考“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的考生,原则上语文笔试成绩不低于90分,外语笔试成绩不低于80分,口试成绩合格。
(十一)报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考生,原则上外语笔试成绩不低于80分,英语口语成绩应在B级(或4分、优良以上)。
(十二)对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选测科目等级为CC,必测科目为4C 1合格;录取时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