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组织人事劳动局,市属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中省直单位人事部门,市直机关各有关部门:
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办发〔2014〕4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办法
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设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客观题)、物业经营管理(客观题)、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客观题)和物业管理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级别为免二科)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报名要求
凡符合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考试办法〉》(国人部发〔2005〕95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详见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的“报考条件”栏目)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三、报名程序
本次考试报名流程为:考生首先在网上进行报名,然后到大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自行网上交费,网上交费完成后,考生完成报名流程。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资格审查和网上交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无效。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6月17日-6月30日。报名考生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如无特殊要求,以下操作涉及到的网站均为本网站)的“网上报名”栏目,选择考试名称后,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用户注册,按照网上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上传照片(人社部考试中心组织开发了证件照片审核工具,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到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或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照片处理工具,对报名照片进行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无法正常完成照片上传和后续相关操作),填写报名信息,从网上直接打印报名表(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参加2012或2013年度考试的考生视为老考生,否则视为新考生。
注意事项:1、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大庆考区”;2、考生在网上填写工作单位栏时必须填写“单位编码+单位名称”(如大庆油田建设集团,工作单位栏填为“2224大庆油田建设集团”,点击可查看单位编码或咨询单位人事部门); 3、上传照片前,考生应认真检查、核对报考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后,点击“照片维护”,按要求上传近期白色背景的数码照片。照片要求:长100-210像素,宽90-150像素,比例正常、清晰,形象庄重,不可遮挡面部主要特征(如眉、眼睛、耳朵等),jpg格式,大小5-35K;4、审核无误后,再打印报名表(报名表一经打印,报考信息无法修改)。
(二)现场确认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6月25日-7月1日(节假日休息)。考生的报考材料须由单位人事工作人员统一携带到大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新报考生须提交:在网上打印的两张报名表(报名表须加盖单位印章,将两张与网上报名同版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分别贴在报名表的右上角空白处,注意不要贴到上传照片处)和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打印查档证明表;续考的考生须提交:在网上打印的两份报名表(报名表须加盖单位印章,将两张与网上报名同版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分别贴在报名表的右上角空白处,注意不要贴到上传照片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统一网报平台将向其手机号码推送短信,告知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并提示下一步操作。
免试考生请注意:请在来现场确认之前将所有免试材料都扫描保存为“JPG” 格式图片(如毕业证、学位证及职称证等要扫描带编码的页以及有照片姓名的页,身份证扫描正反两面),现场审核时用U盘将扫描件带至考试中心或邮件发送到邮箱kszxdq3@126.com;如单位免试人员超过5人以上的,请下载填写申请免试人员登记表(附件3),一并发送至邮箱。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现场资格审查地址:大庆市东风新村纬二路13号(原劳动局119房间人事考试中心)。
注意事项:在各县(区)私企工作的报名考生须到人事档案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三)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2014年6月25日-7月2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76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494号)及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专业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2011〕104号)规定,本次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报名费15元,报《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科目每科另加31元,报《物业管理综合能力》科目另加35元,报《物业管理实务》科目另加45元。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重新登录报名网站的“网上报名”栏目,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按时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的“准考证打印”栏目,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即可打印。
考生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在准考证打印截止日期前与大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五、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军人可持军官证)原件,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三)《物业管理实务》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五、考场设置
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在哈尔滨市设置考场,其他市(地)不设考场。
六、考试大纲
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将按新大纲进行命题,新修订的《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大纲》已公布,相关内容及题型变化见住建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www.pqrc.org.cn)。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要求做好本单位的考试报名审核工作,以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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