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云南省2010年度二级地震安全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地质学、地球物理学或土木工程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满1年;
(二)取得地质学、地球物理学或土木工程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满3年;
(三)取得地质学、地球物理学或土木工程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满4年;
(四)取得地质学、地球物理学或土木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满5年;
(五)取得地质学、地球物理学或土木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满7年;
(六)取得其它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学历、学位的人员,其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免试条件 长期在地震安全性评价岗位工作,于2004年12月31日前,被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中国地震局颁发的“甲级”或“乙级”地震安全性评价上岗证的人员,可免试《地震安全性评价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只参加《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与实务》和《地震安全性评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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