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1、国家计划内统招普通大专,按照国家有关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进行报名、填报志愿。为确保录取,在填报志愿时请在专科第二批次第一志愿填报我院,以便优先录取。
2、根据考生报考志愿,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4、对已上线但未能满足所填专业志愿的进档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5、在招生录取时,学院认可各省、市、自治区的加分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与其他考生一视同仁,对于文艺、体育尖子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