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艺术类各专业考生须参加户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组织的艺术类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新闻采编与制作、电视节目制作、多媒体设计与制作、应用英语、文化事业管理、旅游管理、文化市场经营管理、文秘、钢琴调律等9个专业为非艺术类专业,招收文史类、理工类考生。
3、完成专科教学计划规定课程,成绩合格者,颁发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有意进一步提升学历者,学院可通过多种渠道帮助学生实现深造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