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公务员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3〕544号),为做好2014年度我省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6日至7日进行。请各地按《福建省2014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安排表》(见附件1)认真做好报名组织、资格初审工作,其中对中专以上学历层次专业的审核,可参照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执行。
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14年6月20日至6月30日进行网上统一报名,请报考人员登录福建省人事考试网(网址WWW.FJPTA.COM)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均应通过报名系统上传照片,其中2012年、2013年度曾报考且级别不变的人员免于现场资格审核,其余人员需于7月2日至3日到所属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省直新报考人员资格审核地点设在省人事考试中心(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十三层)。各设区市新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地点由各设区市自行安排。
三、凡符合原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13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各地在组织报名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
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文件精神,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申请参加相应专业考试,在报名时应向当地考试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凡报名条件中有专业学历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规定的,在报名时,还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四、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客观题)、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客观题)、安全生产技术(客观题)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客观混合题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全国统一组织实施阅卷工作。请监考人员务必在开考前提醒应试人员注意如下事项:
(一)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二)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三)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客观题各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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