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住宿费及其它
第二十一条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费,遵循属地原则,具体收费标准按照云南省物价局和楚雄州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收费,学费5000元/生/年,住宿费400元至1200元/生/年。
第二十二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需交纳学费、住宿费、书籍课本费等费用。
第二十三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学前可在当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入学后可向学校申请困难学生补助,学校建立奖学金、助学金、特困生补助为一体的资助体系,多渠道全方位扶持资助特困学生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