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人社(事)局,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晋中单位:
根据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晋人考函[2014]2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
201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11月1日举行。考试工作全省统一组织实施。晋中市考区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考务工作。
二、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且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申报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高中以上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2、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精神,应届毕业生参加本年度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需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二)申报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专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2、取得本科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3、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4年年底。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有关要求,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在报名时,须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等材料。台湾居民还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6月24日—7月10日
网上交费:6月24日—7月11日
准考证打印:10月23日—10月29日
发票领取:10月28日—10月31日
(二)、报名流程
2014年度经济专业考试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报名,在我市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网上报名选择省份时须选择“山西省”,考点须选择“晋中市”。
报考人员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公告链接报名,按照上传照片、网上填报信息、网上信息确认、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流程进行。报名时,须认真阅读考试文件并遵守报名协议,上传近期电子照片并如实填报报名信息,信息确认后即可进行网上交费,在规定时间内交费成功表明已完成本次报名,届时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即可参加考试。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要求报考人员在上传照片前,必须使用报名网站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只有通过照片处理工具处理后,生成的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
曾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注册并报名成功(即交费完成)的报考人员,无须上传照片,填报并确认信息后,即可交费,完成报名。
(三)、为方便报考人员,简化报名流程,进一步倡导诚信报名、
诚信参考,本次考试报名时不再进行报名资格审核,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准确理解相关报考规定。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内容、注意事项待合格标准和考试成绩公布后在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须谨慎填写报考信息,报考信息确认后不可修改。如有差错,责任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考试收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08号),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价费字[2013]223号)规定,考试费用收取标准为:每人98元。
未按时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放弃报名。
需领取发票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晋中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逾期不再受理。
五、考试
考试时间及科目:
11月1日
上午09:00-11:30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14:00-16:30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工商管理、农业经济、商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水路、运输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经济、房地产经济、旅游经济、建筑经济15个专业,各专业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考试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试结束后还将对雷同试卷进行认定和处理。各县(区、市)要按照《关于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25号)的要求,认真做好考前告知等相关工作。
六、成绩查询
2015年1月2日后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查询。
七、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对象为本年度专业通过人员(在考试当年全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发放资格证书。
专业通过人员在考试当年须符合报考条件,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给予全部科目成绩无效的处理。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核的专业通过人员,按自动放弃本次考试处理,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
对在资格审核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等各种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严肃查处。
八、要求
晋中考区的考试在榆次区进行。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其它任何证件均不得代替身份证),两证俱全,缺一不可。无身份证考生应及早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身份证。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迹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严禁携带书籍、手机、电子记事本、商务通、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等非参考用品,违者一经发现一律按违纪处理。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范围广,参考人数多,社会影响大,各县(区、市)须高度重视,做好考试报名宣传工作。
九、联系方式
发票领取及资格审查地址:龙湖大街141号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14号窗口
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354--3075546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351—7330283
成绩发布咨询电话:0351—7339662
晋中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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