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财政局、人社局、医改办:
按照《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保山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云南省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卫计发〔2014〕154号)要求, 2014年6月3日组织完成了公开招聘全科医生报名工作,现将招聘工作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根据卫生部《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执业证书类别为“临床”、“中医”两个类别的考生,方可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其余类别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均不符合报考条件。
二、考试有关事项
(一)参加考试人员
报考隆阳区瓦渡卫生院、杨柳卫生院,施甸县摆榔卫生院、酒房卫生院、何元卫生院,腾冲县腾越镇勐连卫生院、芒棒镇上营卫生院、猴桥镇卫生院、滇滩镇中心卫生院和龙陵县腊勐乡卫生院、龙山镇河头卫生院、碧寨乡卫生院、木城乡卫生院13个岗位的考生,需通过参加考试的方式确定拟聘用人员。
(二)考试方式
此次考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成绩公布在保山市人社网、保山市卫计委网站。笔试结束后,以笔试成绩高者为拟考察人选,按1:1的比例进行考察。
(三)考试内容
此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临床知识、病案分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知识、卫生法律法规等。
(四)考试时间、地点
2014年7月8日上午8:30—11:30在市卫计委4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下午3:00—5:00考试,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考察聘用工作
(一)报考隆阳区瓦马卫生院,施甸县旧城中心卫生院,昌宁县珠街乡卫生院、更戛乡卫生院、温泉乡卫生院、翁堵乡卫生院6个岗位的考生,由于每个岗位只有1人报名,在现报名人员中采取等额考察的方式确定拟聘用人员。
(二)等额考察拟聘用人员与笔试进入考察程序人员一同进行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行为加强招聘工作监督的通知》(保人社联〔2014〕14号)文件的考察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所在县区卫生局汇同人社局、用人单位负责,7月25日前完成考察工作。
(三)体检工作:考察通过的人员由各县区卫生局统一组织到所在县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保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bshrss.gov.cn)、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务公开网(www.wsj.baoshan.gov.cn/)公告。
(五)聘用:在各县区纪检监察和人社部门的监督下,由县区卫生局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由各县区结合实际自行拟定。若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考察不通过或本人主动放弃不愿到岗的,各县区卫生局汇同人社局、用人单位从本次报考的落选人员中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增补考察人选,并报市卫计委和市人社局备案。
(六)服务期满安置:特岗全科医生聘用期满、连续4年考核合格且符合当年市、县区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条件的(在职在编人员除外),由县区人社和卫生部门根据当地工作需求情况及单位实际空编空岗情况,将其纳入该院在职在编人员。
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保山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