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根据《关于做好2014年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阿地人社发[2014]188号)文件精神,为我县招募10名“三支一扶”工作人员,现将招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募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就高、就近,适当照顾贫困生和零就业家庭”并举的原则,重点招募基层用人单位急需的专业和回生源地未就业优秀高校毕业生。
二、招募对象和条件
(一)招募对象为我县普通高校和我县生源县外普通高校应、历届(三年择业期内)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和已落实就业岗位的毕业生)。
(二)招募对象须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维护民族团结,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学习成绩良好,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
三、招募及培训上岗
2014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名额为10名,其中镇政府(所辖社区)3人,一农场4人,黄花沟项目建设办公室1人,水利局2人,年龄30岁以下(1984年7月10日以后出生)服务期限为2年(具体职位表附后)。
(一)报名:报名时间为2014年 6月28日— 7月8日。
报名地点:福海县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联系人:冯雪莲 联系电话:3470428
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报到证原件和相关资料的电子版(大学生本人照片、身份证影像、毕业证影像及教师资格证影像、汉语水平证影像)及复印件两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二)笔试
1、时间、地点:时间定于2014年7 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4年7 月 9日)。
2、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3、笔试均使用汉语统一命题和答卷,凡使用非本民族文字答题的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塔吉克、锡伯、乌孜别克、塔塔尔、达翰尔、藏、俄罗斯11个民族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
4、笔试成绩公布:2014年7 月11日在福海县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公布笔试成绩及入选人员名单,同时公布面试地点和时间。
(三)面试
1、面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
2、面试统一使用汉语言答题。
3、面试要求: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侯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时考生须提供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确认其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4、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确定人员、体检及培训上岗
1、总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按照1:1.2的比例依次从高到低确定拟招募人员,具体服务单位由人社局统一分配,不服从分配者不予录用。
2、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入选毕业生,在县级人民医院统一进行体检。凡体检不合格的,按照名次顺序逐一递补。
3、岗前培训工作由地区统一组织体检合格的大学生进行岗前培训。
四、政策及经费保障
相关政策优惠政策按《关于印发<关于组织开展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新人发[2006]66号)执行。
五、福海县纪检委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1、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在以后三年内不得参加相应竞聘。
2、招聘过程实行回避制度。
监督电话:县纪检委监察局 0906-3477243
县人社局 0906-3475512
福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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