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天津市职称工作办公室《关于2014年度经济等九种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专职[2014]15号)精神,现将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及缴费方式
2014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考生登录天津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网址:http://www.tjkpzx.com。
二、考试时间
2014年10月18日至10月19日。具体时间与考试科目是:
10月18日上午:9:00-11:30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10月18日下午:14:00-16:30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自备计算器)
10月19日上午:9:00-11:30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自备计算器)
10月19日下午:14:00-16:30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开卷、自备计算器)。
三、报名时间
2014年7月4日9:00开始至7月18日16:00结束。
四、考试费用
根据计办价格[2000]839号和津价费[2004]142号文件精神,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费每人每科70元。
五、准考证打印安排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14年10月15日0:00开始至10月17日24:00结束。
六、考试成绩公布
1、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文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文件关于2014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和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4〕171号)精神,国家公布考试成绩的时间未确定,考生可在考试后,注意登录天津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
2、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如考生对本人考试结果有疑问,可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在合格标准公布后30天内到市人才考评中心办理查询登记(逾期将不再受理考试成绩核查)。成绩核查范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人考中心函[2005]168号)文件规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原则上不进行成绩核查,查分仅限于主观题科目。资格考试客观题科目除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或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这两种情况的考生可以申请查分外,其余情况均不受理查分申请。成绩核查由专门工作人员将各项小分重新累加,检查有否漏记、错记,不进行重新阅卷。
七、考试合格证书领取
市人才考评中心在国家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下发到我市后开始证书制作工作,由于国家下发考试合格证书的时间不确定,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注意登录天津人事考试网查询领取日期及方式。
八、考生报考资格
根据市人事局、房管局(津人专〔1999〕24号)文件,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为: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八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五年;
(2)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六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四年;
(3)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具有四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三年;
(4)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二年;
(5)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十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六年,成绩特别突出。
九、考试科目及获得资格的条件
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设《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自2002年起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十、首次报名考生(即新考生)现场资格审核的办理
首次报名的考生,请于2013年7月21日至22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持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和身份证原件(报考条件有具体要求的还需携带相关证书;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还需携带相关证书)、加盖单位、区县局(集团公司)人事(职称)部门印章的《考试申报表》(从网上打印带有相片和条形码,条形码必须打印清晰)、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无违反职业道德证明,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和平区唐山道18号)一楼服务大厅办理资格审核手续,审核程序为:
1、考生持上述要求的《考试申报表》和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到审核处,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考生的《考试申报表》由工作人员留下。
2、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自行上网登录缴费界面进行缴费(不在现场缴费,请从“审核缴费时间”栏目进入该项考试,不要从“打印报名表时间”栏目进入)。考生必须在7月25日16:00之前登录报名系统上网缴纳考试费(考务费和报名费),否则报名无效。
十一、非首次报名的考生(即老考生)不进行资格审核,在登录报名网址,进行网上报名后,直接登录缴费界面进行缴费。
首次报名考生(即新考生)现场资格审核期间,已完成报名未完成缴费的老考生,可以继续进行网上缴费(请从“审核缴费时间”栏目进入该项考试,不要从“打印报名表时间”栏目进入)。此阶段,只能缴费,不能报名。
十二、报考准备工作
考生使用天津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须提前做好以下事项:
1、将照片通过相关设备(如扫描仪)转为电子文件,并保存在软盘、U盘或计算机硬盘等介质内,以备网上报名时上传(非首次报名即老考生除外)。
2、考试全部科目合格后,市人才考评中心将采用考生报名时上传的电子版照片,统一冲印,用于制作合格证书。考生在上传照片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使用近期一寸半免冠彩色证件照(为保障证书严肃,请勿使用普通生活照片截裁);
(2)上传照片文件应为.JPG或.JPEG格式,200*160像素,大小在10K-40K之间。
3、具备上网条件并具备激光或喷墨打印机,以备下载打印申报表、准考证。
4、持有银联系统支持的银行卡,没有开通银行卡网上支付功能的人员可到相关银行办理,卡内有足够支付考试费的金额。
十三、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网上报名时,须仔细阅读网上报名流程、报考条件和考试科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2号部令),如实填写《考试报名表》。特别提示:不具备免试条件的考生请在考全科级别里选择应考科目;具备免试条件的考生请选对考试级别。
2、上传的照片必须是本人近期照片,如果不能清晰辨认考生容貌或照片与本人相貌不符的,将不能参加考试。
3、如果网上支付费用完毕,但未返回交费成功确认信息,请先查询交费结果,同时查询银行卡余额。如未扣款,可重新进行网上支付;如已扣款,请于次日再上网查询交费结果,如还显示未缴费请在当日内(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打印出网上银行电子回单到市人才考评中心查询,否则不能参加考试,后果自负。
4、考生如需开具报名费、考务费发票,请于2014年7月28日至8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持下载打印的《考试报名表》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领取,过期不再办理。
5、为确保您的银行卡及个人信息安全,特别提醒考生注意,尽量不要到网吧等公共场所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6、按照有关规定,天津市房管局职大(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负责考试教材和培训。有需要的考生,请与该单位联系。联系地址:南开区保山道12号,联系人:陈磊,联系电话:23383026。
7、如果考生在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也可拨打电话12333(考务咨询电话)、24538886(政策报名条件咨询电话)、95516(银联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
201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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