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是华宁县的一名大学生村官,下面是所在村委会针对我制定的目标管理责任书,想向老师咨询一下村委会的这种做法是否符合大学生村官的相关管理条例。
青龙镇落梅村委会2010年大学生村官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加强对大学生村官的管理,让其健康成长,在村委会充分发挥作用,经党总支研究决定,特制定本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考核方式和奖惩同两委
二、考核条款
(一)协助支书、主任、副主任搞好各种资料的起草、打印、复印、收集、保管工作,未协助一次扣3分。
(二)协助支书搞好党务工作,未按支书安排完成党务工作一次扣3分。
(三)协助团总支书记搞好团务工作,未协助一次扣3分,年终团务工作村委会评为先进单位奖5分,未评为扣3分。
(四)严格按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履行村委会报帐员职责,搞好村委会财务工作,违反财经纪律或财务制度一次扣5分。
(五)大学生村官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村委会没有什么工作安排,星期六、星期天休息,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休息,若有安排照常上班,在以后的工作中日中补休。在工作日中有事需向支书请假,准假后才能离开,并记为休假,用以后的休息日补上。大学生村官实行考勤制度,考勤自打,每月上报一次给支书核实。不请假擅自休假一次扣5分,法定假日有工作安排擅自休假一次扣5分,本月5日前把上月考勤报支书,未报一次扣5分,经支书核实工休一符一次扣3分,经年终累计多休一日扣2分。
(六)完成上级下达的各种临时性工作任务,拒绝完成一次扣8分,完不成一次扣3分。
(七)在年终上级对大学生村官的考核中评为优秀加5分,未评为优秀扣3分。
(八)创新工作,工作有创新被上级表彰一次加5分。
(九)(附则同前)。
回复:这个我不熟悉,建议你咨询下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