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4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本科提前批剩余计划的说明
2014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现公布第一阶段录取结束后的剩余计划和达到填报“征集志愿”分数要求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名单,并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征集志愿”计划中,各院校(专业)的报考资格、语种、学制、学费和其它相关要求,请查阅《辽宁招生考试》杂志、各高校招生章程和我省有关招生规定。
二、“征集志愿”实行网上填报,“征集志愿”设一个有序的院校志愿和批次服从志愿,院校志愿中设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达到批次控制分数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按公布的相应批次剩余招生计划及相关填报要求填报“征集志愿”。补充录取按考生填报的“征集志愿”执行,相应批次原报志愿无效。录取原则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变。
三、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15日8:00-12:00。高考“征集志愿”网上填报系统将在征集志愿规定截止时间准时关闭,考生要严格按照网上填报志愿流程,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填报志愿。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视为自愿放弃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四、网报系统登录方式
1、考生应使用IE7、IE8或IE9浏览器登录网报志愿系统。
2、考生登录网上填报志愿系统有两种方式:
一是在地址栏中直接输入网址:http://gkzy.lnzsks.com,二是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www.lnzsks.com)的“2014年高考“征集志愿”填报入口”链接,登录“2014年辽宁省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系统”。进入网上填报志愿页面后,选择所在地市进行志愿填报。
五、“征集志愿”网上填报的基本步骤
1. 登录网上填报志愿系统(用户名、密码与原高考志愿网报时相同)。
2.阅读考生须知、必读及网报操作手册等材料。
3.输入考生号、密码、验证码,进入志愿填报系统。
4.选择填报当前批次“征集志愿”的院校及专业志愿(填入院校、专业的代号)。
5.看到系统提示“志愿保存成功”后,方可确认填报成功。确认填报是否成功,考生可选择“总览志愿”功能进行确认。
6.查看、修改有关批次“征集志愿”信息。
7.最终确认保存本人志愿信息(最终确认保存后将不可再修改志愿信息)。
8.网报志愿结束后,可以下载带有加密二维码标识的最终确认的志愿信息表并保存。
六、特殊问题处理
考生忘记了密码,须在填报“征集志愿”规定时间内持准考证、身份证等身份证件到县(市、区)招考办办理。重置密码办理结束后,考生须当场确认重置密码是否成功并设置新密码。
七、特别提醒
1.考生可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和网上填报志愿系统查询征集志愿计划情况及是否可填报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具体查询位置:征集志愿计划查询在“招考新闻”栏目的“×××××批次征集志愿计划查询”;填报资格(达到批次控制分数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查询在“查询中心”栏目的“×××××批次‘征集志愿’填报资格查询”。
2.考生须妥善设置和保管个人密码,以免因密码外泄导致志愿信息被非法篡改。在公共场所网报时,要注意密码和个人信息保护,以免泄露。因保管不善和使用不当产生的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3.考生应尽早确定志愿和完成网上填报志愿操作,避免因网络即时访问量增大导致网络出现不流畅、运行缓慢、拥塞等问题,甚至偶遇当地突发停电、网络故障等不可预知情况,影响顺利提交志愿,给自己造成无法按时提交网上填报志愿的严重后果。
4.考生应认真填写每个志愿编号或选项,填写后仔细检查。在网上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前,考生可以随时登录系统,修改自己的志愿信息。考生每次登录系统填报完毕后,一定要选择保存并安全退出。考生“最终确认保存”后或网上填报时间截止后,考生在网上保存的志愿内容视为最终志愿,将不能再进行改动,考生须提前做好志愿最终确认保存。
5.在志愿网报期间,除考生本人外,任何人均查询不到考生所报志愿信息。高考志愿必须由考生本人确认、填报,凡因他人代填、代报等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6.网上填报志愿过程中遇到问题时,请考生及时与有关县(市、区)招考办联系。
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2014年7月14日
达到批次控制分数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名单查询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news.lnzsks.com/htm/IMS_20140715_3094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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