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4年度福建省高级会计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省直、中直有关单位:
定于2014年8月—12月份在厦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分期举办全省高级会计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2.高级会计师;3.已经取得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会计人员。
二、培训地点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及其深圳培训点(深圳会计进修学院)。
三、培训内容(见附件)
四、培训费用
由各国家会计学院按规定标准收取。
五、 培训时间
(一)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第一期:8月24-28日(行政事业类)。8月24日报到,8月28日返程。
第二期:9月1-5日(企业类)。9月1日报到,9月5日返程。
第三期:9月15-19日(行政事业类)。9月15日报到,9月19日返程。
第四期:9月21-25日(企业类)。9月21日报到,9月25日返程。
第五期:10月28日-11月1日(企业类)。10月28日报到,11月1日返程。
第六期:11月25-29日(行政事业类)11月25日报到,11月29日返程
第七期:12月2-6日(企业类)。12月2日报到,12月6日返程。
第八期:12月14-18日(企业类)。12月14日报到,12月18日返程。
(二)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及其深圳培训点
第一、二、四期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深圳培训点,第三期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第一期:9月1-5日(行政事业类)。9月1日报到,9月5日返程。
第二期:10月13-17日(企业类)。10月13日报到,10月17日返程。
第三期:10月27-31日(行政事业类)。10月27日报到,10月31日返程。
第四期:11月10日-14日(企业类)。11月10日报到,10月14日返程。
六、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网址如下:
(一)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http://www.nai.edu.cn/,进入“招生培训”专栏,选择“2014年福建省高级会计人员培训班”,进行注册报名。
(二)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2014年福建高会培训报名链接:
http://online1.xnai.edu.cn:8081/regFieldAction.action?method=reg&prjId=1827(第1期为1827,第2期为1832,第3期为1833,第4期为1834,第5期为1835,第6期为1836; 第7期为1837; 第8期为1838)。
上述报名以时间先后为序,额满为止。
七、注意事项
1.省财政厅将在培训结束后统一确认参训人员的继续教育课时,请参加培训的人员随身携带身份证,以便课程结束时学院进行学时登记。厦门学员需按照厦门市财政部门继续教育管理规定执行。
2.为避免浪费宝贵的教学资源,凡已经报名的人员必须准时参加培训班学习。已报名又无故不参加培训的人员,其不良记录将记入个人会计档案。确实由于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参加本期培训的人员,应提前向学院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
3.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010-64505154 侯老师 电话:010-64505029,传真:010-64566004。行车路线图请链接下列网址:http://www.nai.edu.cn/bottom/dljt.htm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联系人:蔡老师,电话0592—2578167;崔老师,电话:0592—2578192。
福建省财政厅
201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