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自治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4]47号)的有关精神,为做好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4年度执业药师考试定于10月18、19日举行,考点设在本市。
二、我市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7月18日至8月5日17时30分,河北省人事考试网网址是:www.hebpta.com.cn。2014年起,我市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15日17时30分。
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按照工作单位属地原则选择考区,上传近期照片,保存提交,通过照片审核后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打印的报名表2份和相关证件(学历证、学位证、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于8月6、7日到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培训考试中心(都统府大街16号原邮局工会楼103室)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各市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在网上报名开通时通过网站予以公布。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完成后由本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当场明确告知其网上缴费时间。报考人员在告知时间内从网上缴纳考试费用即完成报名。
我市考试中心不再进行现场收费,全部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需准备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用于网上缴费;各市要加强宣传,做好指导、服务工作。网上缴费完成后,请报考人员务必重新登录并在[详细信息]栏目中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若显示“尚未缴费”,请及时联系银联电子支付客服电话95534-6。
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交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1)2份和相关免试材料(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任证书或证明、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部分科目免试表可从网站下载,手工填写即可。
报考人员须按照如下要求准备报名材料:报名表、部分科目免试表、工作年限证明及有关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同时要有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员签字;工作年限证明采用“制式证明”(附件2,可从报名网站下载);若工作年限需将在不同单位工作年限累计方符合报考条件,则须分别开具工作年限证明;报名表相关材料复印件与部分科目免试表相关材料复印件,各自单独准备,不合并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今年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机构不再制发。自10月11日起至考试开始,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三、凡符合原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规定报考条件,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 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 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 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 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 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免试条件及科目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二)两个科目。
1 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 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四、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将继续使用2011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
根据考试大纲的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于2014年3月发布了《关于2014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内容及要求的通知》(食药监人便函[2014]31号),对2014年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的大纲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调整。
应试人员按照2011年版考试大纲的要求,结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2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的通知》(食药监人函〔2012〕23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司关于2013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内容及要求的通知》(食药监人函[2013]18号)和《关于2014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内容及要求的通知》(食药监人便函[2014]31号)等三份通知依大纲调整的内容进行应试准备。
考试设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和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4个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其中专业知识(一)、专业知识(二)和综合知识与技能均按二个科目进行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证书。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五、根据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笔试费每人每科53元。
六、考试期间须有专人值班,各市请于考前10天将考场设置一览表报省人事考试局职称考试处。有关试卷内容方面的问题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联系,联系电话: 010-68001447。
七、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认定为雷同试卷,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等作弊行为,并且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承德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二○一四年七月十五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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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来源于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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