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调龙陵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讲解员的通知
为加强和改进我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宣传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结合松山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讲解人员工作的特殊性和专业性的特点,经县委、政府同意,拟从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中选调3名讲解员。现将选调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及范围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全县财政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含卫生系统)中选调符合岗位需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开拓创新意识。
(二)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写作能力及应变能力等。
(三)身体健康,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五官端正,形象气质好。年龄在30岁以内(1984年7月 21日及以后出生)。
(四)县内在岗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公务员身份的需为非领导职务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人员需采取单位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填写报名表,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交本人5分近期免冠正面彩照1张。
报名前请符合条件人员在“龙陵县就业信息网”下载报名表,填写后加盖相关单位公章方可报名。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7月21日(工作时间内)。
报名地点:龙陵县人才服务中心。
五、选调步骤
(一)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按初试和复试进行。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进入初试,初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初试成绩须达8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复试。复试由相关领导和专业人员组成复试小组,听取现场讲解效果进行现场评分,按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实行等额选调。拟录人员复试最低控制分数为85分,低于85分的不拟录用。
1、初试(考试顺序由抽签决定)
面试:要求形象气质佳,具有亲和力,举止端庄大方得体。
普通话测试:现场抽取材料进行朗读,要求普通话较为标准、流利、吐字清晰自然。(时间5分钟左右)
即兴演讲:现场抽取演讲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围绕抽取内容演讲,要求具有一定的逻辑性,语言表达能力、感染能力强。(准备和演讲时间共10分钟左右)
初试时间:2014年7月22日;初试地点:县人才服务中心。
2、复试为现场情景解说(考试顺序由抽签决定)
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对规定内容进行实地讲解。(初试后,选调小组为复试人员提供现场情景解说词)
解说要求:大方得体,语言表达切合解说内容,亲切自然没有背诵痕迹,并配有合理手势、恰当的眼神、表情等辅助手段。
复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相关规定。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根据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只递补一次)进行递补体检。
(三)考察
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派出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对考察不合格者,根据复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考察。
(四)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五)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结束之后,确定选调人员,办理相关调配手续。选调对象属专业技术人员的,纳入松山管理所工作人员管理;选调对象属公务员的,纳入县文体广电旅游和外事局机关公务员管理。
选调到新单位人员,1年试用期考核合格后,必须同单位签订5年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内不得调整到新的工作单位(除组织正常调整外)。
六、纪律要求
(一)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报名、初试、复试及其它事项通知的时限内,不按时到场者即视为自动放弃。
(二)为了维护考试选调工作的公正性、公平性和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在报名、初试、复试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在考试选调的各个环节,均取消相应环节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在考试选调各个环节的公示期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纪检监察机关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为保护报考人的权益,举报人必须署真实姓名,实行实名制举报,对匿名举报的不予受理。
(四)各乡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在全县范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选调讲解员工作,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报名、考试,严禁为报考人员设置障碍。
(五)整个考试选调工作在县纪委监察局监督下进行,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举报监督电话:6128855 联系电话:6127919
附件:龙陵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选调讲解员报名表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1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