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考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现就报考海西州2014年公安机关公开考录人民警察(含森林公安)职位政审考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政审考察对象
政审考察对象为海西州2014年公安机关公开考录人民警察(含森林公安)体检合格的人员。
二、政审考察单位
政审考察由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西州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
三、有关注意事项
1、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含森林公安)职位的人员须填写《省级统一招考人民警察政审表》一式二份(具体要求请与海西州公安局政治部联系,电话0977-8206227)。
2、所有进入政审考察人员须提供本人学籍档案,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人事档案。请进入政审考察人员确定本人的学籍档案存放单位,并于8月4日前到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调档函调 取档案;报考村官等定向“四类人员”职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服务期间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3、所有进入政审考察的人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请将政审考察材料于2014年8月12日前送到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科,不按时参加考察的人员,视自动放弃政审考察资格。
请进入政审考察的人员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如因考生本人未关注通知或联系不上造成的后果,完全由考生自己负责。
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科电话:0977—8222260。
2014年7月28日
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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