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考”)的统一安排,2014年10月自学考试(14.2次)报名、报考工作和下半年自考转免考工作将于近期开始。为方便我县报名点考生及时准确报名报考和办理相关考籍事项,现将有关要求和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应用型专业考生:2014年8月29日9:00—-9月9日18:00;
(二)社会考生:2014年8月30日9:00—-9月10日18:00;
(三)办理转免考工作时间:2014年9月1日—-9月7日期间办理。
注意:我县自考办双休日、节假日期间不开展新生审核和转免考工作,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二、报名方式
考生本人登录http://wb.zk789.cn,通过网上完成报名、报考及缴费。
社会考生新生注册信息填报由考生在网上完成,照片在网上报名注册时上传(考生照片务必符合报名网址上提出的具体要求,与要求不符则无法通过现场确认),完成以上流程后考生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所选定的报名注册地进行现场确认,完成注册信息审核,取得准考证号码后方为注册成功。注册成功的考生方可进行本次自学考试报考课程缴费。注册成功的社会考生若本次未报考自考课程或报考不成功的,其注册信息将被删除,考生再次参加自学考试时需要重新注册。
三、报名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新注册考生报名报考需要完成多个步骤,我县考场设置有限,请考生做好网报时间安排,顺利完成报名报考。
(二)已注册考生基本信息有误,以及考籍库中照片不符合要求者,请按照更改考籍的工作流程进行更正,考生在信息更正后才能进行课程报考。已注册无照片的老考生由注册地招考办管理端上传审核后的照片,网站后台处理后,考生可进行当次课程报考。
(三)准考证的领取
1.新注册考生准考证领取
社会型考生准考证在其报名注册地领取。
2.准考证补办。需要补办准考证的考生,可在网报期间直接在网上提请补办并支付制证工本费。
社会型考生报考考试课程前申请补办准考证的领取地为考生注册地;报考考试课程后申请补办准考证的考生必须选择领取准考证的地址(注册地或考试地招考办)。
考试前,应用型专业考生补办临时准考证时需凭学校证明才能办理。
(四)成绩公布与查分
2014年10月自学考试成绩定于11月18日公布,考生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网址:www.sceea.cn)或报考的区(市)县招考办查询考试成绩。在区(市)县招考办申请查分的考生请于11月24至25日,持本人准考证和考试通知单,社会考生到本次参加考试的区(市)县招考办提交申请(填写《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查分申请表》);应用型专业考生到注册高校自考办申请查分,区(市)县招考办不予接受。12月12日下发查分结果。
四、关于转考、免考及更改考籍工作
(一)办理转免考
考生在办理不同区域的转免考时,应提供相应的合格课程证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准考证注册地自考办填写《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申请表》并办理相关手续。
(二)更改考籍
考生在更改考籍时,必须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更改原因,按照考籍更改项目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户口薄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涉及姓名和身份证的,还应提供公安部门加盖鲜章的证明材料,到准考证注册地自考办填写《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更改考籍申请表》并办理相关手续。
新津县自考办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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