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建于1928年,是安徽建校最早的高等学府,现为中国教育部与安徽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学校坐落在具有“徽风皖韵、千湖之城”美誉的国家级开放城市——芜湖,濒临浩瀚长江,傍依灵秀赭山,是一所集江南自然之神秀、汇安徽人文之灵杰的省属重点大学。
安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始建于1943年,历经安徽学院艺术科、皖北师范文艺班、安徽艺术学院、合肥师范学院艺术系、安徽师范大学艺术系、音乐系等历史沿革,2001年12月经批准正式成立音乐学院。70多年来,学院办学层次逐步提高,办学规模逐步扩大,向社会输送各类毕业生数千名,他们中大部分人已成为安徽省乃至全国音乐教育及文艺战线骨干,为我国音乐教育事业和精神文明建设发挥着重要作用。学院于1984年获得音乐学硕士点,为全国第一批获准授权的音乐学硕士点单位之一。现有音乐与舞蹈学、艺术学理论两个一级学科硕士点。设音乐与舞蹈学、艺术学理论、艺术硕士(音乐)、课程与教学论(音乐)、学科教学(音乐)五个硕士专业,本科设音乐教育、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四个专业,均面向全国招生。其中,“音乐与舞蹈学”学科为省级重点学科(B类),“音乐学”专业是教育部和财政部第四批全国高等教育特色学科建设点、学校“特优强”专业。
学院1988年获批招收外国留学生资格,是省内唯一具有该资格的高校音乐院系。除开设成人教育外,学院还担负着全省在职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任务,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教育教学体系。各类在籍学生近1000人。
学院现有专业教师73人,34人具有高级职称(教授11人、副教授23人),90%以上的教师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博士及在读博士近10人);另聘有一批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长期或短期驻院授课,拥有声乐和器乐两个安徽省省级优秀教学团队。在7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大批老一辈音乐教育工作者和知名艺术家们先后汇聚于赭山之腰,传道授业,为音乐学院的发展奠定了厚实的基础。近年来,一批中青年教师脱颖而出,显示出非常扎实的功底和实力。他们中有省级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有省级教学名师、教坛新秀;有国内外比赛、演出经验丰厚,被业内专家视为很有发展前途的音乐表演工作者;有一批长期潜心于教育教学第一线、经验实力并重的音乐教育学者,基本上形成了一支素质较高、结构较为合理、有强大发展后劲的学术梯队和教师队伍。
近年来,学院在科研及艺术实践领域也取得了丰硕成果。自2004年以来,公开发表各类论文(论著)近500篇(本);主编省级十一五规划教材近10部;获得厅级以上科研课题百余项,2009~2012年连续获得四项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并与美国、德国、澳大利亚、韩国等国家和地区的十几所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学术团体教育机构建立了长期友好合作与学术交流关系。学院建立了全建制的民族管弦乐团和交响乐团,与古筝乐团、舞蹈团、青年合唱团共同构建了学生艺术实践活动的高端平台,每年承担“高雅艺术进校园”等大型演出几十余场,进一步凸显了艺术实践在音乐学院教育、教学与科研活动中的引领作用。师生赴美国、加拿大、德国、澳洲、港澳台等国内外各种艺术交流演出、比赛近百场,获得省级以上国内外各种奖项(表演和创作)1000多人次;学院是安徽省唯一的普通高校招生“音乐专业考试”基地。
学院资料室、阅览室和音乐制作工作室对师生全天候开放;数码钢琴教室、电脑音乐制作教室、多功能多媒体教室、标准的舞蹈练功房和高标准音乐厅等现代化教学设施齐备,所有教室均配置了视听设备、钢琴、空调等;现有琴房近200间,中西乐器基本齐全,为学院的教学科研、艺术实践和演艺交流提供了一流的条件。近年来,学院逐步加大基本建设和基础设施投入的力度,严格按照艺术教育规律组织教学活动,避免了省内外兄弟院系普遍感到因扩招而带来的教学质量压力,受到了社会的普遍赞誉,进一步提高了办学信誉。
久久为功,驰而不息。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学院将继续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重视办学特色的塑造和办学环境的建设,加快学科和专业建设步伐,适应新时期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需要,为发展和繁荣我国的音乐文化和音乐教育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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