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是从原政法学院中分离出来、重新组建的新学院,是学校最年轻的学院。法学院有悠久的办学历史。1928年建校伊始就设有法学院,一直到1952年全国专业调整被停办。而当今组建的法学院内拥有的学科专业是从1973年成立的原政教系中孕育发展成长起来的。期间历经政教系、政法与经济系、经济法政学院、政法学院。为了进一步适应学科专业建设发展需要,2013年1月,学校决定撤销政法学院建制,分设政治学院和法学院。以原政法学院的法律系、公共管理系为基础,单独组建成立法学院。
学院现有法学、行政管理、政治学与行政学3个本科专业,有法律硕士1个专业学位授权点,有法学、政治学2个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其中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民商法学、法制史、政治学理论、科学社会主义、地方政府学等8个硕士二级学科授权点招收培养研究生。有“法治中国建设研究院”校级高端科研平台;有知识产权、经济法、诉讼法、当代中国政治发展等4个研究所;设有安徽师范大学法律事务中心、普法学校、法律援助中心。有教学法庭(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六法庭【示范庭】)和电子政务2个实验室,与各地法院、检察院、政府部门合作建设有二十几家实践教学基地。
目前,我院有“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全国首个卓越人才培养基地。法学专业、学位点、学科成为我校地方高水平大学首批重点建设点。法学专业是校特优强专业、安徽省综合教改示范专业和安徽省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行政管理专业是省级专业综合教改示范点。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50人,其中高级职称20人,博士16人,在读博士研究生7人。有博士生导师1人、硕士生导师16人、商务部海外维权专家库国内专家1人、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1人、“安徽省十大中青年杰出法学家”称号1人、省级“教坛新秀”1人。学院现有全日制本科生1070余人,硕士研究生90余人。
学院组建以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主动适应依法治国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校党委对法学院建设“高起点”、“新理念”、“有特色”的工作要求,坚持“质量立院、特色兴院、人才强院、开放活院”的办院理念,坚定不移地走“科学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的道路,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学科建设为龙头、师资队伍建设为关键、改革创新为动力、党的建设为保障,努力提高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水平,把学院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省内同类院系一流、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教学研究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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