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山西省2014年度全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晋人考函[2014]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83号)的安排,现将山西省2014年度全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专业通过人员资格审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核部门、范围
资格审核工作由山西省工程咨询协会负责。
资格审核范围为参加山西省2014年度全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专业通过人员(名单附后)。
二、审核时间、地点
审核时间:
2014年8月23日、24日(星期六、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 —18:00
审核地点:
太原市迎泽街388号国际大厦106室;山西省工程咨询协会;联系电话0351-4192493。
三、审核所需材料
(一)《资格考试审核表(一)》一份,由专业通过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
(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免试部分科目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与审核表一致的照片一张,用于证书制作。
以上资料纸张规格均为A4;相关表格见附件。
四、审核注意事项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考生,考试成绩以连续三个考试年度为一个周期进行滚动管理,专业通过人员在有效成绩的各考试年度均须符合报考条件,否则,取消符合报考条件年份之前的有效期内的所有科目成绩及本年度专业通过资格。
(二)资格审核时,材料应齐全、完整、准确,材料不齐全或不完整,资格审核部门将拒绝审核。
(三)对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取消本年度考试成绩及专业通过资格。
(四)对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取消有效期内的全部合格成绩,并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三年内禁制参加任何职业资格类考试。
(五)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将不予核发资格证书。
五、审核依据标准
按照原人事部、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1]127号)和全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管理委员会《关于报考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问题的说明》(管发字[2003]03号)规定执行: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8年。
2、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6年。
3、获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4年。
4、获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3年。
5、获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2年。
6、获非工程技术类、工程经济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人员,其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咨询概论》、《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3个科目,只考《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两科:
1、符合考试认定范围,但在考核认定中未获通过的人员;
2、获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项及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3、2002年底前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8年;
4、取得原国家建设部和原国家人事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师、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造价师和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8年。
附件1:资格考试审核表(一)
附件2:合格人员名单 各旗县市教育局,直属各学校:
为了满足教育系统及社会各界人士对普通话水平证书的需求,决定举办2014年秋季全盟普通话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拟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书或需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人员。
(二)普通话水平没有达到相应等级的教师(语文教师二级
甲等及以上,其它学科教师二级乙等及以上)和需要取得高一级别普通话水平等级的人员。
(三)明年拟申报区、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学校,要组织教师参加升级培训测试(包括二乙升二甲、二甲升一乙),保证专任教师普通话水平一级乙等人数达到3%以上。
二、报名、培训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9月24日上午报名,照相,缴费,发书。
培训时间:9月24日下午至28日上午。28日下午测试。
普通话培训通过网络填报个人信息。信息填报起止时间:8月20日至9月25日上午(只填写个人信息,照片不上传,由工作人员统一照相、上传照片)。
普通话网上报名网址:
http://nmg.cltt.org/Web/signuponline/Default.aspx
报名、培训地点:兴安盟中等职业教育中心院内西侧培训楼五楼会议室。
培训作息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30。
三、培训测试费用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自治区汉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转发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费等收费标准的通知》(内教办字〔2009〕19号)文件规定:培训费每人每期100元(在校全日制学生80元),测试费每人次50元(在校全日制学生25元),教材费18元。报名时收取上述费用,发放教材。
四、有关要求
(一)各旗县市教育局要结合语言文字工作,尤其是创建各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工作,对本地区幼儿园、中小学教师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有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要合理安排教师每年参加全盟春秋两次普通话培训班,使每一位教师达到相应的普通话等级水平,满足教育教学的需要。同时,鼓励教师参加升级培训测试,不断提高专任教师普通话水平。
(二)举办经典诵读指导教师培训班(培训时间与普通话培训班同步进行)。为了使师生经典诵读工作全面普及广泛开展,继续举办经典诵读指导教师培训班。各旗县市要有计划选派优秀语文教师参加培训班。具体名额分配如下:乌兰浩特市8人,扎赉特旗8人,科右前旗8人,突泉县8人,科右中旗4人,阿尔山市4人。请于9月22日前,将参加培训教师信息(姓名、性别、单位、所教学科、普通话等级、手机号)电子版上报盟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中心。
(三)未尽事宜请与盟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中心联系。联系人:李文艺;联系电话:8216079,15248271866。
2014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