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关于印发<2014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2014〕33号)精神,辽宁省畜牧兽医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省家畜家禽遗传资源保存利用中心专业技术岗位2名、省畜产品安全监察所专业技术岗位2名。(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附件计划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资历条件、外语水平(见附件)。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外语成绩、从业资格证等应当于2014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2014年毕业生应当于2014年12月31日(含)前当年毕业且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应聘人员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工作程序
按照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本次考试报名在《辽宁人事考试网》上进行,报名时间为2014年8月18日9时至8月22日24时,相关事宜请登陆辽宁人事考试网(http://www.lnrsks.com.)查询。
辽宁省家畜家禽遗传资源保存利用中心
辽阳市太子河区南驻路11号
联系人:刘欣
联系电话:0419-2304478
辽宁省畜产品安全监察所
沈阳市和平区南四经街143号
联系人:李洪根
联系电话:024-23261855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权重比例为5︰5,考生权重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参加由辽宁省人事考试局统一组织的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同步考试,时间为9月27 日,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一科。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 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内容为公共科目,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资格审查
根据笔试成绩,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人事考试部门提供的报考者照片及信 息,与报考者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从业资格证等及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等材 料进行核对。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应聘者自愿放弃的,取消应聘资格,并从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体检
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对拟聘人选进行身体检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需递补的,经省人社厅批准 后,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确定递补体检人员应在一周内完成,递补仅限一次。
(五)考核
用人单位重点对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1.经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将在网上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
2.办理聘用手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照《2014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辽宁省畜牧兽医局
2014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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