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促进我县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新平县地震监测预报中心工作人员1人,本科以上学历,三十周岁以下,国民教育未就业毕业生,户籍不限,地球物理、地震监测预报专业。
(二)漠沙镇水利水保管理站工作人员1人,专科及以上学历,三十周岁以下,新平籍国民教育未就业毕业生,水利工程、工程建筑、工程管理专业。
(三)者竜乡水利水保管理站工作人员1人,专科及以上学历,三十周岁以下,新平籍国民教育未就业毕业生,水利工程、工程建筑、工程管理专业。
(四)老厂乡社会事务管理中心工作人员1人,专科以上学历,三十周岁以下,新平籍国民教育未就业毕业生、城市规划、工程建筑专业。
二、招聘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及条件。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07年12月13 日—— 12月14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地点:新平县人事局。
3、报名办法: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及毕业证书,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两张。资格审查由县人才服务中心和招聘单位负责。
4、报名费:每人收取报名费80元。
(二)招聘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的命题及考试在县监察局和县人事局的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报考岗位人数不足3人的,经县人事局批准后,可直接进入面试。
四、考核
面试最低合格控制线为60分,合格线以上的考生方可进行考核。考核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
五、公示
经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聘用前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聘用的相关手续。
七、纪律
考试、考核、公示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八、笔试和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联系电话:0877-7015696。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