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贤网网校上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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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确保我校2014年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0〕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0〕74号)文件精神,制定以下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学校简介
天津师范大学滨海附属学校是滨海新区教育系统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滨海新区教育局与天津师范大学合作开办,是滨海新区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服务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重要项目。天津师范大学滨海附属学校是滨海新区教育局的直属九年一贯制学校,学校硬件投入由滨海新区政府负责,办学则委托天津师范大学负责。学校将充分发挥天津师范大学优质教育资源和品牌优势,实现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发展。
学校位于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大沽办公生活综合区西慈路与庆盛道交口西侧,占地面积33120平方米,建筑规模为33020平方米,办学规模为小学部4轨制,初中部8轨制。学校整体设计采用新古典建筑风格,设施先进、环境优雅,具有良好的育人环境。
学校计划于2015年9月开始使用,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二、招聘原则
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我校2014年拟面向全国招聘教师36名。其中,语文学科小学部2名、初中部4名,数学学科小学部2名、初中部4名,英语学科小学部2名、初中部4名,物理学科1名,化学学科1名,生物学科2名,音乐学科2名,体育学科2名,美术学科2名,信息技术学科2名,地理2名,历史2名,政治2名。
四、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2014、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以上研究生(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为2014、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目前正在任教的在职教师(具体要求见《天津师范大学滨海附属学校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五、报考条件
(一)招聘教师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2.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具有开拓进取、无私奉献和团队合作的精神。
3.具有较强的专业素养,语言表达、交流沟通、实践能力强。
4.具有国家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应聘时正在备考者,可先参加招聘,如入职后一年以内未能取证,将取消聘用资格)。
5.2014、2015年毕业生,应具有研究生学历、相应硕士及以上学位(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应学士及以上学位),应聘人员须为211院校或省属重点师范大学毕业生。本科学历者年龄应在25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者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
6.在职教师应聘人员必须是在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或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批准且具有学历教育资质的中小学校任教的在职教师。应聘人员须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取得高级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
7.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8.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9.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六、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tj.lss.gov.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局网(http://www.bh.gov.cn/html/JYJ)发布招聘公告(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缴费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缴费及准考证下载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址:
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2日8:00至10月16日18:00
资格审查时间为2014年10月12日8:00至10月18日16:00进行。
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缴费时间:2014年10月16日8:00至10月19日18:00。
笔试考务费为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比例。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后48小时之内在报名网上给予答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明确告知不同意报考的原因。对报名表信息填写不全的人员,应注明缺失的内容,并及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学科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试卷总分为100分(其中学科素养与知识占60%,教育综合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与《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占40%),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时间:2014年10月25日上午9:00-11:00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4年10月23日8:00至16:00从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2014年10月29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人员需持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及报考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等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报考资格证书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递补。
资格复审须提供如下材料:
⒈报名表;
⒉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⒊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⒋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⒌与单位签订合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⒍岗位招聘条件所明确的其它证件。
2015届毕业生可携带毕业生推荐表、身份证、学生证、英语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时间10月30日8:00—12:00,地点另行通知。
复审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上网缴纳面试考务费,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4年10月30日13:00至17:00。面试考务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自动放弃面试。
考生资格复审结果报区教育局、人社局备案。
(五)面试
面试形式为虚拟讲课。面试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达不到及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成立面试考官组,每个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1名为主考官。
虚拟讲课:考生将按我校通知的时间提前到校,现场抽取上课内容,准备30分钟后,进行无学生配合的虚拟讲课,时间为15分钟。
面试成绩计算方法为:每位考官依据测评要素打分,计分时每项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主考官的分数保留),将保留分数的5位考官的分数累加平均,为该项要素得分,所有要素得分之和就是应考人员的面试得分。
面试时间:2014年11月1日-2日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按照笔试、面试成绩5:5的比例进行加权计算总成绩。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60分为及格线,超过及格线的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采取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的方法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成绩、体检等有关情况在报名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和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局网(http://www.bh.gov.cn/html/JYJ)上进行公布。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天津师范大学滨海附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天津师范大学滨海附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发函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考察应成立考察组,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参加。考察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结束后,据实填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察表》。经考察,用人单位认为不宜聘用的人员,须报区人社局研究决定是否聘用。
面试工作结束后,在体检、考察、报到等阶段,如出现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可依次递补。
(八)公示
天津师范大学滨海附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经报区人社局审核后,统一在天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天津师范大学滨海附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拟聘人员填写《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备案表》、《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备案名册》,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及待遇按照国家、市、区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标准执行。
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天津师范大学滨海附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22-23766141天津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院长办公室
监督电话:022-65309384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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