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文山州招考补录公务员的面试、体检、体测工作已结束,按照考录程序,现将录用前资格复审和公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07年12月24日至12月30日。
2.资格复审地点:报考公安类岗位考生的资格复审地点定于文山州公安局政治部。报考非公安类岗位考生的资格复审地点定于广南县人事局。
3.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供个人的档案、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材料接受审核。无故不按时接受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处理,递补已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下一名考生进行体测、体检,合格者进行资格复审。只进行一次递补,该岗位无递补人员的,岗位作废。递补人员体测、体检不合格的,该岗位作废;递补人员体测、体检合格的,则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该岗位作废。
二、录用前公示
公示与资格复审同步进行,公示期2007年12月24日起至12月30日止,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和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由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发文录用。
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监督及举报电话:州监察局执法监察综合室0876—2123313;州人事局纪检监察室0876—2130092。
附件:《录用前资格复审及公示人员名单》。
录用前资格复审及公示人员名单:
赵蕊 、王贵萍 、龙晓阳、朱晓婷、陆廷普、舒启朝、马维军、俎懿玲、马文顺、康琪琦、苏妍、周泺伽、郑佳、侬会、张礼玲、李林、罗选杰、贾杰、李志能、张金勇、陶金、陆慧昌、卢萍、王文杰、梁树云、张健、班杰。
文山州人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