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现将2010年公务员招考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0年7月20日下午14:00至17: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永平县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有笔试加分的需提供加分依据原件;已经与用人单位确立用人关系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对于招考对象为基层公务员的岗位的不需要提供);对于招考对象为二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岗位,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报考特少数民族岗位需有民宗局特少数民族证明。
在规定时间内不按上述规定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二O一O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