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组织、实施好宾川县2010年公务员面试、录用工作,切实做好2010年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根据《公务员法》、《云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暂行办法》、《云南省国家机关面试考官资格管理暂行细则》和大理州人事局《关于做好2010年全州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大人通〔2010〕6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日程规则:
一、面试原则及目的
面试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的领导下,在县组织、人事部门的统一组织下,按规定的程序进行。通过面试,进一步考察应试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职位要求的能力,探索科学规范的面试方法。
二、面试范围和对象
参加全州统一组织招录机关公务员笔试,成绩在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40分(已折算为百分制分数,并已含各类加分)以上并入围面试的人员。进入面试人员按各招考职位数额,依据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在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以上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每个招考职位的面试人员;达不到1:2比例的,可进行等额面试。进入面试人员若自行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空缺人员在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在面试当天进行。因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进入面试人员临时缺考导致不足1:2比例的岗位,可进行等额面试。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10年7月31日。
面试地点:宾川县金牛镇第二完全小学。
四、面试内容、方法和程序
(一)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测评应试人员适应职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实际能力,包括与拟任职位相关的知识、经验、能力、性格和价值观等情况。面试内容分为若干测评要素,主要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和专业能力。
(二)面试方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由主考官逐一向应考人员提问;面试人员根据提问进行回答。
2、今年的面试设立三个考场,面试评分考官实行100%的异地交流。面试时,每场考官由7人组成,面试前,采取抽签的方式随机确定每场的1名主考官和其余6名评分考官。主考官既负责提问,又参与评分。
由于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人数较多,一组考官一个场次不能完成面试工作时,采取同一组面试考官分不同场次进行。(该组考官、监督人员、工作人员和公民旁听人员实行全程封闭,该组考生实行相对封闭)。全部考生面试结束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员。涉及此类情况的考生,于面试前一天集中,按照每场面试人数抽取具体面试时段(上午、下午),面试顺序号必须在临场面试前抽取。
考官从考务培训会后至面试全过程结束,上交通讯工具,并实行全程封闭。
五、面试实施程序
(一)组建考官、考务及监督队伍,组织旁听。
本次面试工作由州面试考官委员会统一组织,县人事局负责考场和考务工作。考官由经省、州培训并取得《面试考官证书》的人员担任,考官实行异地交流。考官交流工作由州面试考官委负责组织(组织方式另行通知)。
为了确保面试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数名监督员(由人大、政协、纪检监察、信访等部门领导和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担任)对面试进行全过程监督。同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一定数额的考务人员(如引导人员、记(统)分人员、保卫人员和医务人员等)。
面试邀请公民现场旁听。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考官与应试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要主动提请回避。
(二)面试试题由州面试考官委员会命制。
(三)设置面试考场。
面试考场设置兼顾以下要点:一是考场所在位置及环境须安静、无干扰;二是考场面积要适中,一般为30—50平方米;三是面试考场由面试室、候考室、休息室组成,三室之间距离适当。每室应有醒目标志。面试室内设立主考席、考官席、考生席、记(统)分人员席、监督席、旁听席。
(四)面试具体操作步骤。
1、面试前将应试人员集中在候考室,向考生讲解面试的总体安排、纪律要求、注意事项。
2、以抽签方式确定考生面试顺序,并依次登记序号和姓名。
3、当场面试开始前,采取按照面试顺序号,由引导人员引导当场全体面试考生到面试室与考官组见面,确认是否有需要回避的考官或工作人员。
4、面试开始后,工作人员逐一引导应试人员进入面试室,并通知下一名候考人员作准备。
5、每次面试1人,由主考官依据面试试题向考生提问,根据考生答题情况,考官在《面试评分表》上按不同的要素评分。
6、每位考生面试结束,由考务人员收集每位考官手中的《面试评分表》交给记(统)分人员,记(统)分人员负责核算和换算《面试评分表》,并负责填写《面试成绩汇总表》、《面试成绩统分表》。
7、考生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每个要素采取10分制的方法评定。在综合计算面试成绩时,按每个要素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求出的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四位),乘以各要素权重的10%进行换算,进而求和得出面试成绩(小数点后保留四位)。
8、每场面试结束,待记(统)分人员计算出每位考生的最终成绩后,由主考官和监督人员当场公布考生成绩。
9、考生在《大理州2010年公开考录机关公务员面试成绩统分表》中对应自己的成绩签名确认。
六、考核、体检及录用
(一)确定拟录用人员。按照《2010年云南省各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招考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中关于综合成绩计算的相关公式折算后,依据招考计划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录用人员。遇有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先看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高的人员进入考核、体检;如面试成绩相同,再看笔试中的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高的人员进入考核、体检。
1、面试的满分为100分,今年全省统一划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等额面试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非等额面试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无法达到面试最低控制线的,则无论其笔试成绩高低,也无论是否等额进行的面试,均视为该报考者在该岗位的综合成绩不合格,不得参加该岗位后续的体检和考核。
2、综合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按比例加权合成。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报考普通公务员岗位人员的综合成绩合成办法
考生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申论成绩+笔试加分)/3]×50%+(面试成绩×50%)。
(2)报考人民警察岗位人员的综合成绩合成办法
考生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申论成绩+公安基础知识成绩+笔试加分)/4]×50%+(面试成绩×50%)。
(二)考核及体检。对拟录用人员进行等额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进入体检阶段;遇有不符合考核规定的,依次从面试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进入体检:普通公务员岗位人员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0年3月修订)进行体检;人民警察岗位人员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2010年3月修订)进行体检。我省报考公安人民警察职位的身体条件放宽为:身高,男性不低于1.66米,女性不低于1.58米;裸眼视力,本科生为4.6(0.4)及以上、大专和中专生为4.8(0.6)及以上。
体检地点:宾川县人民医院。
体检不合格者,可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领导组办公室派员陪同到上一级人民医院进行复检。体检最终结果不合格的,依次从面试最低控制线以上,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体检。
(三)体能测试。报考公安职位拟录用人员的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进行。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依次从面试最低控制线以上,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录用。对考核、体检合格(报考公安职位还须体能测试合格)人员由县人事局提出拟录用意见,报经领导组审核后,报请州人事局审批录用。
七、面试要求
(一)面试工作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信访等部门领导和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监督,接受应考人员、公民旁听人员、新闻媒体和社会的监督。
(二)面试考官及相关工作人员要遵守保密纪律,防止泄漏试题和其他面试资料。面试考官必须遵照《公务员法》及其相关规定。发现有泄密和徇私舞弊行为的,要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三)考生面试时须出具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面试通知书》,方可参加面试,并严格遵守《宾川县公务员面试录用细则》规定,违反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生实行临场代码制。即:在面试前由每组监督、记(统)分人员集中该组应考考生进行抽签,考生应在抽签结果上签名,确认出场顺序。在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提及自己和父母的姓名、(警官院校的考生不得佩戴学号),只能提代码,否则将视为违规;考官使用的面试评分表中,只填代码,不填姓名;考生姓名由记(统)分人员在计分时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