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特殊教育学校是一所集学前聋儿语训教育、九年义务教育和职业高中教育为一体,专门招收盲、聋哑和弱智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就读的学校。由于招生对象的特殊性,2010年招聘教师的工作,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编办《关于市直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玉人事通【2010】42号)和市编办《玉溪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编制使用通知单》(玉编办准【2010】38号)文件精神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9名(专科学历限招玉溪籍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敬业和协作精神。
2、 身心健康,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工作责任感及良好的沟通能力。
3、 年龄在30周岁以下,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在近年以来云南省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被考录单位认定为考试作弊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5、所招聘教师均须具备“双师型”相关条件,具体岗位条件及要求见附表。
二、招聘方式
(一)报名和资格复审
1、报名时间:2010年8月3日至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地点:玉溪市人才市场(秀山路5—2号电话:2071327)
3、其他报名有关规定: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符合职位要求的人员才能报名。
(2)所有报名人员均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职业技能资格证、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
(3)报名时收取相关费用:70元/人。
(4)报名资格初审玉溪人才市场负责,复审由玉溪市教育局和市特殊教育学校负责。
(5)人才综合素质能力测评准考证,请考生本人携身份证,在开考前一周内到市人才市场领取。
(二)、考试办法
1、考试采取人才综合素质能力测评、教学能力测评的方式进行。
2、人才综合素质能力测评成绩合格后,按招聘职位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后续考试的人选。如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综合素质测评后直接参加后续考试。
3、录取方式:按人才综合素质能力测评(50%)+教学能力测评(30%)+岗位技能测评(20%)=综合得分进行录取。综合得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人才综合素质能力测评委托市人才市场组织进行。
5、教学能力测评由市教育局和市特殊教育学校共同组织。
三、体检:
(一)体检人选的确定,按每个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计划招聘数进行等额体检。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替补。
(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进行。
四、公示和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的确定。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各岗位拟聘用人员。
(二)公示。拟聘用人员将在玉溪人事人才网及校园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陆玉溪人事人才网了解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二)对违反考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其中,对于考试舞弊的,将按禁考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涉及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人员,将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附件:玉溪市特殊教育学校招聘教师专业设置情况
玉溪市人事局 玉溪市教育局
二0一0年六月十二日
玉溪市特殊教育学校招聘教师专业设置情况
序号 | 招聘专业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条件 | 备注 |
1 | 英语教育 | 1 | 本科 |
持有国家劳动部门承认的《中国手语》上岗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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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计算机教育 | 1 | 专科及其以上 | ||
3 | 法 学 | 1 | 本科 | ||
4 | 特殊教育 | 1 | 本科 | ||
5 | 听力语言康复 | 1 | 专科及其以上 | ||
6 | 汉语言文学 | 1 | 本科 |
持有国家劳动部门承认的中级及以上按摩职业资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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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体育教育 | 2 | 专科及其以上 | ||
8 | 舞 蹈 | 1 | 本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