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10年7月26日-7月30日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隆阳区2010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共报名41人。按照《隆阳区2010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中关于“报名人数与拟录人数必须达到5:1,不足报名比例的岗位,则取消该岗位”的规定,区委组织部、区政法委、区司法局、区发改局岗位报名人数与拟聘人数达到5:1的要求,予以开考。保山市公安隆阳分局因报名人数为7人,予以开考1个岗位,其余6个岗位不予开考,区检察院、区财政局因无人报名不予开考。
特此公告
中共隆阳区委组织部 隆阳区人事局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