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公安厅《关于转发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2006〕5号)、《临沧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试行)>的通知》(临署办发〔2004〕156号)和《临沧市人事局关于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的通知》(临人发〔2010〕100号)有关规定,镇康县人事局于2010年8月10日至11日对我县拟进入专业技能考试的考生全面进行资格复审,现将资格复审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情况
复审中部分岗位考生提出放弃专业技能考试及资格不符,并由当事人向县人事局阐明原因,经镇康县人事局研究决定,对镇康县交通局计算机等7个岗位考生按满足拟招考人数1:2倍范围以内实施递补,递补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按全县统一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80分及以上由高至低的原则进行,每个岗位只进行一次递补,递补的考生必须于8月12日到县人事局专业技能管理股进行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到人事局复审资格的视为自动放弃,若资格复审不符则对该岗位进行等额考试。
二、递补岗位及人员
1、交通局计算机岗位:(寇建民:专业与所报岗位要求不符);递补人员:王冬。
2、乡镇新农合办6人岗位:(罗再忠:不能提供毕业证原件);递补人员:李星熠。
3、教师30人岗位:(罗丽萍:不能提供毕业证原件)递补人员:李成林、毕世文(成绩并列)。
4、教师20人岗位:(何正梅:不能提供毕业证原件)递补人员:罗世聪。
5、四楞坝水库财会专业岗位:(杨国贵:本人自愿放弃);递补人员:无(其余考生成绩均不在最低控制线以内)。
6、县医院中西医结合岗位:(双跃香:学历不符);递补人员:无(1:1开考岗位)。
7、交通局公路工程岗位:(沈铖、李永旺:专业与所报岗位要求不符);递补人员:无(其余考生成绩均不在最低控制线以内)。
镇康县人事局
二○一○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