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0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考录用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条件
(一)年龄35周岁(1975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
(二)普通高等院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三)未就业成人教育毕业生,必须是2002年10月31日前入学的成人医学类高等院校全脱产就读毕业生,不含各类医学院校校外办班毕业生;
(四)专科和本科学历毕业生限元江户籍,硕士研究生不限户籍。
二、招考职位:
本次招考共有13个岗位,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招考岗位 | 人数 | 学历 | 专业 |
1 | 县人民医院 | 临床医生 | 4 | 本科及其以上 | 临床医学 |
2 | 县中医院 | 临床医生 | 3 | 本科及其以上 | 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方向) |
4 | 因远卫生院 | 临床医生 | 1 | 专科及其以上 | 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方向) |
5 | 洼垤卫生院 | 临床医生 | 2 | 专科及其以上 | |
6 | 羊街卫生院 | 临床医生 | 1 | 专科及其以上 | |
7 | 东峨镇中心卫生院 | 临床医生 | 2 | 专科及其以上 |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0年8月24日至2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元江县人才服务中心(县老干局一楼)。
(三)报名时须持本人毕业证、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未就业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两张小一寸近期免冠彩照。
(四)招考招聘费80元;
(五)报名程序和资格审查。
1、交验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因故暂不能提供原件者,最迟须在面试前提交;
2、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元江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3、收费处交报名费和《元江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六)每个考生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乡镇卫生院作为一个招聘岗位)。
四、考试事项
(一)笔试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者免笔试;
2、笔试范围:医学基础知识;
3、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岗位职数按2:1开考,达不到2:1相应递减招考职数;
4、笔试时间:2010年9月18日上午8:30—11:00;
5、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6、考生须于考试前三天到县人才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
7、笔试结束,公开张榜公布考试成绩,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只是进入面试的前提条件;
(二)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者直接进入面试;从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1:1.5的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内容及办法:面试内容为报考岗位涉及相关知识;面试方法为面试前从学科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位专家组成面试考官;面试者以抽签形式确定先后顺序,面试时考官当场量化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求出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成绩,并当场公布;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报考录用办法与程序
(一)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免笔试和面试,经考核体检合格可直接录用;
(二)最终成绩的计算:面试成绩为终成绩;
(二)同等条件下按以下顺序优先录用: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毕业生、元江籍的毕业生(其中自治主体民族再优先)、具有学士及其以上学位证书的毕业生;
(三)考核和体检: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考核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考核和体检合格者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录用手续(报考乡镇各卫生院临床医生岗位者按最终成绩高低依次选岗确定单位)。
被录用人员的管理:政审体检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人员的管理按玉人事字(2001)73号、74号文件规定,实行人事代理。
六、招考纪律
(一)通知时效。报考者须留下有效的联系方式,整个考录工作期间,在招考领导小组发出通知的时限内,不按时到场者即视为自动放弃考录资格。
(二)为维护考试录用的公正性,在报名、考试、体检及政审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出,取消录用资格。
(三)整个招考录用过程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举报电话:0877—6516951。
同时可到“元江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元江县人事劳动局、元江县卫生局”查询。
元江县人事劳动局 元江县卫生局
二○一○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