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护理人员队伍建设,不断满足临床护理服务需要,昌宁天和医院面向各院校招聘护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护理人员10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14年全日制普通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护理类专业毕业生。
2、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25周岁。
3、2014年全日制普通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临床护理类专业毕业生优先。
4、身体条件符合护理工作需要,亲和力强,富于爱心,踏实敬业。
5、遵守医院规章制度,观察病人病情变化,配合临床医生做好对病人的治疗工作,服从医院领导及科室护士长安排。
三、聘用条件
(一)根据报名人数,按照招聘计划参加体检,体检费用医院承担,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按照择优录取方式聘用。
(二)凡聘用后1年内考试未能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的人员将自动解除聘用关系。
(三)聘用后1年内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的人员将签订劳动合同,各种保险和福利按照劳动合同内容执行。
(四)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以前,新招聘人员月薪按每月2000.00元计算,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后按劳动合同及《昌宁天和医院薪金管理办法》执行。
四、工作地点:昌宁天和医院
五、联系方式:
座机(传真):0875-7129518;
联系人:张德会:18908758755;
支晓莉:13320598500
昌宁天和医院
201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