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201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的通知》(昆人社通[2010]68号)文件,经市政府批准,年初昆明市盘龙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60名,因各种原因有13个岗位未招聘到教师,现面向社会补充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3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考试(笔试、面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及《昆明市盘龙区201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招聘条件者均可报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除外)。
三、招聘计划和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详见《昆明市盘龙区201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限报考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数比例不得小于3:1。
四、招聘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奉献精神;
2、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3、身体健康;
4、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 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一律采取现场报名,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0年8月28日—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2、报名地点:昆明市第十一中学(穿金路310号)
3、报名注意事项:
(1)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2)各岗位的计划招聘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将削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二)报名时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或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
2、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英语教师需提供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往届未就业毕业生需提供未就业证明;非正式在编在职人员须持由所在学校提供的从教经历证明材料及个人简历1份,并需提供人事档案托管证明。
7、近期半寸免冠照片3张(黑白、彩色均可)
六、招聘考试内容
1、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教育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教育教学理论知识等相关内容,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也不指定或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考前辅导、培训。
笔试成绩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盘龙区政务公众信息服务网、盘龙教育信息网上公示(自成绩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考生可向盘龙区教育局人事劳动科申请查分)。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6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若达不到1:6比例的,则参加笔试考生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具体内容、时间和方式按各招聘学校的招聘方案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须于面试名单公示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学校提交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空缺名额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进入面试。
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合格成绩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按岗位拟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2.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领准考证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3.领取准考证地点:请考生到报考单位领取(报考双龙中学、嵩明县三中、滇源镇白邑初级中学、阿子营镇中心学校的考生请到盘龙区教育局人事劳动科领取准考证)。
4.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七、体检和考核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若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而产生的岗位空缺,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在合格成绩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相关部门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情况,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和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提供由国家规定的学历认证部门出具的本人学历、学位证书认证材料。
八、聘用
根据体检、考核情况,由用人单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盘龙区政务公众信息服务网、盘龙教育信息网和本单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经盘龙区教育局审核同意,报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按照昆政文〔2008〕21号文件中《昆明市关于推行中小学教职工聘用制的意见》、《印发〈关于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昆人通〔2008〕54号)、《盘龙区教育系统推行教职工聘用制的实施细则(试行)》及《盘龙区教育系统人事代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到盘龙区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实行聘用合同管理。
九、招聘工作纪律要求
1、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2、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区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检查指导小组,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招聘工作规范进行。
十、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执行。
监督举报电话:盘龙区监察局 3165865
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614685
盘龙区教育局 3177908
咨 询 电 话: 盘龙区教育局人事劳动科 3177972
附:1、昆明市盘龙区2010年补充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昆明市盘龙区教育局
二0一0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