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中心血站,位于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海路93号。担负着全州两县一市所有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任务和无偿献血的宣传组织动员工作,是西双版纳州唯一的采供血机构。现因业务需要,拟面向全州公开招聘编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岗位及相关要求一览表
招聘岗位 | 专业 | 学历 | 人数 | 年龄 | 备注 |
采血护士 | 医护(临床医学或护理) | 专科及以上 | 2 | 30岁以下 | 1、具备医务人员从业资格证; 2、有工作经验者,本地户口优先录用。 |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卫生法律、法规专业基础知识,遵纪守法(如:无吸毒史;无违法、犯罪经历)。
(二)热爱卫生工作,服从血站工作安排,有较好的团队协作能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富有爱心,具有献身无偿献血事业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有较好的理论水平和专业功底,有符合岗位需要的语言与文字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四)身体健康,符合采供血人员健康要求,无血液传染性疾病。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步骤
(一)公告:通过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面向全州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经验者需提供所在单位工作证明,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3张。
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8日—12 月 28日。
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州中心血站办公室(联系电话:0691-2123569)
(三)资格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并报领导小组审定后进入面试。
(四)体检:根据各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照血站医疗技术人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必须符合《血站关键岗位工作人员资质要求》。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各招聘岗位可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五)聘用:经面试合格后,由州中心血站与被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州中心血站对于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本公告由州中心血站负责解释。
联系人:刘婕溪
联系电话:0691-2123569 13578137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