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年编制计划下达补充工作人员的通知,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江川县文物管理所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对象、学历及专业要求
1、招聘岗位:文物保护与管理。
2、学历及专业要求:普通高校毕业,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对象及范围:30岁以下(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江川籍户口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1、报名时间:2010年9月8日—9日
上午8:30—11:00时 下午2:30—5:00时
2、报名地点:江川县人事劳动局人才劳动力市场一楼大厅
3、报名办法: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户口册原件(须交复印件各1份),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报名。报名时交小一吋免冠近照2张,报名费80元。
4、按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
四、考试办法、内容及时间
1、考试办法:采取笔试。
2、笔试内容:语文、政治、历史、地理。
3、笔试时间:2010年9月16日上午9:00—11:00时。
4、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五、聘用
1、笔试结束后张榜公布成绩,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人员,体检和政审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2、经考试和体检、政审合格者,由县人事劳动局办理有关手续,并实行人事代理和聘用合同管理。
3、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录用人员名单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举报电话:8011802
六、未尽事宜由江川县人事劳动局负责解释。
特此通告
江川县人事劳动局
二〇一〇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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