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加强计划生育服务所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根据我区实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专业技术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临翔区辖区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共计2个岗位。
二、报名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爱岗敬业精神;
(三)身体健康,符合聘用职位相应体检标准和要求。
(四)临沧市户籍,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女性,临沧市范围内财政供养在职人员,要求从事卫生、计生工作5年以上,大专以上学历,限妇幼医师、西医临床医学专业,具有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资格及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事业专业技术人员。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0年9月27日至2010年9月28日
(二)报名地点:临翔区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公室
(三)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毕业证书》(有学位的还需提供《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两张1寸照片,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书面函件。
四、选调方式及程序
选调采取测试及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测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笔试指定复习资料为:人民卫生出版社2010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习题集丛书《妇产科学》精选模拟习题集(主编:李力),原则上根据测试成绩按1︰2比例确定考查对象人选,具体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一)本次选调笔试测试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90%;考查项目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10%,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90%+考查成绩×10%,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选调岗位拟聘人员。
(二)在考查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视具体情况待定:
1.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被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处理或正在立案调查的;
3.近5年内年度考核出现未在合格以上等次的,或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5.其它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联系电话:0883——2166462
临沧市临翔区人事局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