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高校毕业生通过就业见习增长实践技能、提升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根据《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实施意见》(云人社发[2009]132号)及《玉溪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实践培训实施办法》(玉政办发[2008]191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通海县人民医院、通海县中医院被认定为通海县第二批高校毕业生就业实践培训见习基地,现将就业见习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通海县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
二、提供见习岗位及要求
见习单位 见习岗位 人数 专业 见习待遇(元/月)
通海县人民医院 医生 5人 临床医学 800
通海县人民医院 护理 3人 护理 800
通海县人民医院 药剂 2人 药剂 800
通海县中医院 医生 5人 临床医学 700
通海县中医院 护理 2人 护理 700
通海县中医院 医技 3人 检验、医学影像 700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0年10月18日-22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
(1)通海县人民医院:通海县人民医院办公室,联系电话:0877-3011553;
(2)通海县中医院:通海县中医院办公室,联系电话:0877-3012164。
3、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就业登记证(或就业报到证)(以上证件审核原件留复印件)。
四、见习管理及待遇
1、就业见习基地与见习毕业生签订就业见习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期限与岗位、补助标准等。
2、见习时间一般为12个月。见习期间,见习单位负责给高校毕业生支付见习待遇,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考核办法:见习毕业生考核办法由就业见习基地自行制定,见习结束后发放见习合格证。
通海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