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和《云南省州市以上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试行办法》(云厅字〔2008〕12号)的规定,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复同意,省文化厅决定面向全省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全面考核的办法公开选调公务员。
二、公开选调的单位及人数(共计6名)
1. 云南省文化厅机关公开选调5名科级及其以下职务工作人员。其中:办公室1名,政策法规处1名,文化市场处1名,社会文化处1名,监察室1名。
2. 云南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选调1名科级及其以下职务工作人员。
三、公开选调的范围
省、州(市)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公务员。
四、公开选调对象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选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正确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 热爱文化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团结同志,遵纪守法;
3. 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表达能力,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熟悉办公自动化系统;
4. 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 办公室、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工作人员要求年龄40岁(197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政策法规处、文化市场处、社会文化处、监察室工作人员要求年龄35岁(197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6. 在省、州(市)及以下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满3年以上的正科级及其以下职级人员;
7. 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8. 具有胜任选调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2. 其他不宜办理转任情形的。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 个人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如实、完整填写《云南省文化厅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所在单位需填写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 报名时间:2010年11月1日至5日(共五天),逾期不受理。
2.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先电话报名,同时传真有关报名相关材料到省文化厅人事处。省文化厅对报考人员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后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并在云南省文化厅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示3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者待笔试前一天复核报名相关材料原件后发给笔试准考证。
报名电话:0871-3639922 传真:0871-3637776
地址:昆明市东风西路107号省文化厅办公楼七楼人事处709室
(三)报名所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 报考人员先传真《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到省文化厅人事处报名,所有材料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合”并加盖单位公章。
2. 笔试前一天到省文化厅人事处复核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云南省文化厅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由所在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5张。
六、公开选调的程序
(一)统一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1. 笔试:由省文化厅统一组织进行。每个选调职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5才能开考。若特殊岗位和紧缺急需职位的每个选调职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5的,需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方能开考。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笔试科目根据选调职位的工作性质与特点,由省文化厅确定。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时间为2010年11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注明的为准。
2. 面试:以每个选调职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应变能力,面试由面试考官小组负责。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为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总成绩分数控制线为60分,达不到总成绩分数控制线的,取消该选调职位。
(二)考察与体检:根据面试人员的总成绩,按每个选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预选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体检按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不符合用人单位健康要求的人员,不予选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根据参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提出拟选调人员名单,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云南省文化厅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要求的程序办理有关转任手续。
七、纪律与监督
(一)严格按照《云南省州市以上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试行办法》执行。
(二)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云南省文化厅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了解公开选调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三)对违反选调考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凡填报及提供虚假信息报名的人员,一经查实,在考试录用的任何阶段均取消其报名资格、考试资格或选调资格。
(四)对违反选调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省文化厅纪检组、监察室负责对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受理选调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省文化厅纪检监察室监督电话:0871-3623161
云南省文化厅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