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州市以上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试行办法》(云厅字〔2008〕12号)的规定,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决定从全省各级相关经济管理部门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公开选调岗位及人数
综合管理岗位3名。
二、公开选调的范围
全省各级相关经济管理部门在职公务员。
三、公开选调的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正确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从事经济管理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团结同志,遵纪守法,具备较强的文字工作能力;
(三)在全省各级相关经济管理部门任公务员满3年以上(2007年11月1日以前录用为公务员),担任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人员;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国民教育本科以上学历,理工类、经济类、管理类相关专业;
(六)历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其以上等次;
(七)身体健康。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一)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三)其它不宜办理转任情形的。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报名。报名人员应如实、完整填写《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由所在单位确认盖章。
(二)报名时间
2010年11月15日至19日集中5天现场报名。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三)报名地点
昆明市永安路37号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1805室
(四)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人员持《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毕业证、学位证、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半寸彩色照片3张,到现场报名。因特殊原因不能直接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携相关证件材料的复印件和照片代为报名,或将报名材料于2010年11月19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快递至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人事处(邮寄地址:昆明市永安路37号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人事处 张丽峰 收 邮编:650011)。
(五)资格审查
省工信委人事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委托他人报名以及通过邮寄方式报名的人员,面试时复核原件。
六、公开选调的程序
(一)统一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试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统一组织。
1、笔试
按照报名人数与选调职位5:1以上的比例,组织笔试考试,未达到5:1比例的相应递减选调人数。
考试内容:笔试内容根据选调职位的工作性质与特点,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公示。
2、面试
按照选调职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应变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3、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为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总成绩分数控制线为60分,达不到总成绩分数控制线的,顺序递减选调职位及人数。成绩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公示。
4、考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0年12月4日,考试地点为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机关办公楼。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与体检
1、考察
根据面试人员的总成绩,按选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预选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2、体检
按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不予聘用,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公示和办理录用手续
确定的预选人选合格后,提出拟选调人员名单,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不影响选调的按要求的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四)招聘纪律
严格按照《云南省州市以上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试行办法》执行。
联系部门: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人事处
联系电话:0871-3515543
监督单位:省监察厅驻省工信委监察室
监督电话:0871-3515276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