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理州人事局《关于2010年全州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面试(或实作)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大人通〔2010〕79号)和宾川县人事局《关于2010年宾川县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面试(或实作)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宾人发〔2010〕28号)精神,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现就2010年宾川县教育系统考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面试(实作)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做好这次面试(实作)工作,成立宾川县教育系统招考专业技术人员面试(实作)领导组。
组长:曹怀德 县教育局局长
高光琼 县教育局党委书记
副组长:王学军 县教育局纪委书记
甘煜 县教育局副局长
成员:周谢何 县教育局人事股股长
李会忠 县教育局行政办公室主任
罗建辉 县教育局党委、纪委办公室主任
杨永胜 县教育局教育股股长
杨亚娟 县教育局计财股股长
张辉 县教育局教研室副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人事股,负责处理日常事务。为始终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面试(实作)工作的顺利进行,面试(实作)在县招考领导组和监督组的指导、监督下工作。
监督小组由县人大、政协、纪委、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面试(实作)考场设旁听席,邀请2名公民现场旁听。
二、招考岗位
根据《大理州2010年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的相关要求,教育系统共招录14个初级中学教师岗位。
三、面试(实作)的范围对象
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含加分),按招聘岗位数与考生数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每个招聘岗位的面试(实作)人员。
四、面试(实作)时间、地点
(一)面试(实作)时间:2010年11月17日上午7:00考生进入候考室,抽取说课课题并撰写说案,8:30~12:00进行说课测评;下午13:00考生进入候考室,抽取说课课题并撰写说案,14:30~18:00进行说课测评。
(二)面试(实作)地点:宾川县教师进修学校。
五、实作的内容、方法、命题及程序
(一)面试(实作)的内容及方法。
面试(实作)采用“说课”的形式。主要考察考生以下要素:说案编写、教材分析、教法学法分析、过程分析、片断展示、表情节奏。
(二)面试(实作)课题的命制。
说课课题由命题组根据现行九年级教材,按实作科目命题原则制作,命题组人员实行全程封闭管理,待整个面试工作结束后方可解除。
命题组由教育局临时抽调教育系统中级以上职称,相应学科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三)面试(实作)程序。
1、组建实作测评员委员会,测评员委员会由具有《测评员证》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每个考场由9名测评员(含主考1名,测评员6名,备考2名)组成,实作前由监督组组长在测评员库(70名测评员)中,按以下顺序分别抽取第一考场和第二考场测评组成员。
(1)、按考场、招聘岗位,在对应专业测评员中各抽取1名专业测评员;
(2)、在抽取专业测评员后的其他测评员中抽取不足7名的其他测评员;
(3)、在全部剩余测评员中抽2名备考,备考人员回指定地点休息、备考。
(4)、在抽出的7名测评员(不含备考)中抽取1名测评员担任主考(参与评分)。
对测评员进行随机抽签时,实到测评员须在测评员总数的五分之四以上(不含五分之四),方可进行抽签确定测评组,否则面试(实作)取消,由组织实施部门向领导组说明情况后另行组织实施。
2、面试(实作)人员必须按时进入候考室,先进行说课顺序的抽签,并当场抽取课题,抽取课题前面试(实作)人员推选2名考生代表查验面试(实作)试题是否密封完好,并签名确认。自行撰写说案(时间为一个小时)。交说案后按抽签顺序进行说课,说课时间为15分钟,抽签顺序号即为考生代码,考生说课时只报代码,不报姓名。
面试(实作)严格按照《2010年宾川县教育系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实作评分表》组织实施。
3、当场面试(实作)开始前,由引导人员引导当场全体面试(实作)人员到考场与测评组见面,确认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测评员或工作人员(如有需回避的测评员,由备考人员替补)。面试(实作)开始后,由工作人员逐一引导考生进入考场,并通知一下候考人作准备。
4、面试(实作)按要素评分,并制作《宾川县2010年教育系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实作成绩汇总表》和《宾川县2010年教育系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实作成绩登记表》。测评组人员要根据面试(实作)测评标准进行打分,计分采取按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求出各要素平均分(保留4位小数),再按各要素权重进行换算,进而求出面试(实作)成绩(保留4位小数)。面试(实作)采取半天为一场,一场一套考题,每场测试结束后,按招考公告公布的公式计算合成总成绩,并由主考和监督人员当场公布考生面试(实作)分数,考生须在成绩表中对应自己的成绩栏内签名确认。
5、入围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面试(实作),并在面试(实作)前向监督组出示身份证、毕业证和面试通知,如不能出示者,则不能参加面试(实作)。对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实作)或无故不参加面试(实作)的考生,按自动弃权处理。
六、纪律要求
(一)、面试(实作)是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关键环节,在县招考领导组的领导和监督组的监督下,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的方法和程序,认真做好面试(实作)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面试(实作)测评员、监督员及工作人员与考生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回避。如不提出回避被检举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三)、在面试(实作)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泄密、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出,取消录用资格。
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