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昆明市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暂行办法》(昆办通〔2008〕35号)等规定,因工作需要昆明市司法局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10名公务员到所属的昆明市劳动教养管理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对象
全省范围内党政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岗位及计划
计划选调10名公务员,具体岗位及要求见《2010年昆明市司法局公开选调公务员计划表》(附件1)。
三、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团结同志,遵纪守法;
2.在编在职具有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3.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2008年新录用人员,2009年度考核需为称职以上等次);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5.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符合司法人民警察的身体标准;
7.具有与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资格证书、现从事相关相近专业工作等特殊情况经选调单位审核同意后报名;
8.符合选调岗位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2.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或在处分期间内的公务员;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从事保密等工作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需要回避的公务员;
6.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起止时间为2010年11月8日-11月1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昆明市永昌路142号昆明市司法局三楼310室。
3.报名方式。
①现场报名。报考者须持报名所需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指定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昆明市区内的考生必须到现场报名。
②提交材料报名。市外考生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先与选调单位电话联系后,将《2010年昆明市司法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等岗位要求的证件材料,通过传真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先行报名,待领取笔试《准考证》时提交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地址:昆明市永昌路142号昆明市司法局政治部收
邮编:650034(信封上请注明“昆明市劳教所公开选调报名”字样)
传真:0871-3109923 0871-3815497
4.报名所需证件材料:
①《2010年昆明市司法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此表请从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网站上下载或到报名地点领取);
②报考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公务员登记表》或《云南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1份(若不能提供原件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③本人小1寸近期免冠正面彩照3张(请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5.注意事项:
①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②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岗位选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1,不足2:1的岗位将按比例削减或取消选调职位计划或调剂考试。
③报考人员须保证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考试资格,且五年内不得参加昆明市的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
④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和地点由选调单位另行通知。
⑤报名期间,报名信息、计划调整、考试成绩、体检考察人选、拟选调人员公示等相关事宜会及时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明市劳动教养管理所网站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并保证所提供的联系电话通信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⑥国民教育学历,指国家承认的学历。凡与国民教育序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格式不符,如各级各类党校颁发的“学历”证书、各级各类军校未经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自行面向地方学员颁发的学历、未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远程教育学历、各类学校颁发的“专业证书”、“学业证书”、“写实性结业证书”和不具备高等教育资格的各类单位颁发的“相当于大专毕业”的证书等均不属于国民教育序列毕业证书。
⑦如有以解决夫妻分居为由要求放宽报考年龄限制的考生,经选调单位审核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在报名时提供结婚证、配偶户口及单位证明;
⑧选调期间,考生如要放弃选调或选调考试资格的须于面试前三天向选调单位提出申请,否则5年内不得参加昆明市的公开选调足球游戏。
⑨报考人员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⑩报名期间,考生如有疑问可直接向昆明市司法局政治部、昆明市劳动教养管理所政治处咨询。
昆明市司法局政治部电话:0871-3109923
昆明市劳动教养管理所政治处电话:0871-3815487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生的考试成绩为笔试、面试成绩的综合成绩,具体计算方式为: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公文写作、法律基础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时间拟定于11月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卷面分为100分,60分为笔试成绩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与选调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含末位并列人员)。
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的,空缺的名额按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因该岗位无人递补或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人数不足,造成面试比例达不到2:1的,可进行归并、差额、等额面试,或按比例削减选调计划。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其中等额面试的面试合格线为7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后续程序。
面试时间和地点由选调单位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1.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2.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按照《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
考察全面考察拟选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察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
3.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空缺名额的,可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明市司法局、昆明市劳动教养管理所等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不影响选调的,由选调单位与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商调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相关纪检监察室部门将全程监督选调工作。对违反公开选调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
纪律监督电话:0871-3177235 0871-3822588
五、本公告由昆明市公务员局、昆明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0年昆明市司法局公开选调公务员计划表
二○一○年十一月四日
昆明市司法局公开选调公务员计划表
选调单位主管部门 | 选调单位 | 单位性质 | 选调职位 | 岗位代码 | 选调人数 | 学历要求 | 学历性质要求 | 专业要求 | 年龄要求 | 选调范围 | 其它选调条件 |
昆明市司法局 | 昆明市劳动教养管理所 | 参照管理单位 | 科员职位 | 20101101 | 1 | 本科及以上 | 国民教育 | 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 | 30周岁以下 | 本省 | 限男性,身体标准符合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 |
科员职位 | 20101102 | 2 | 本科及以上 | 国民教育 | 新闻传播学类专业 | 30周岁以下 | 本省 | 限男性,身体标准符合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 | |||
科员职位 | 20101103 | 1 | 本科及以上 | 国民教育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专业 | 30周岁以下 | 本省 | 限男性,身体标准符合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 | |||
科员职位 | 20101104 | 1 | 本科及以上 | 国民教育 | 会计统计审计学类专业 | 30周岁以下 | 本省 | 限女性,从事审计工作2年及以上,有资格证。身体标准符合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 | |||
科员职位 | 20101105 | 1 | 本科及以上 | 国民教育 | 会计统计审计学类专业 | 30周岁以下 | 本省 | 限男性,从事财会工作2年及以上,有资格证。身体标准符合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 | |||
科员职位 | 20101106 | 4 | 本科及以上 | 国民教育 | 法学、司法学、公安专业类专业 | 30周岁以下 | 本省 | 限男性,身体标准符合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