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玉溪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玉编办[2010]87号文件《玉溪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急救中心部分岗位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同意,玉溪市急救中心核定购买部分编制外用工岗位,用于辅助完成日常工作。为保证急救中心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编制外急救医生1名,急救护士4名: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一)急救医生岗位1名。
(二)急救护士4名。
二、岗位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院前急救事业,自愿从事院前急救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和良好的执业道德;
2、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业务和专业知识;
3、身体健康,具备招聘岗位工作能力;
4、具有团队精神,积极进取,有一定的口头表达能力和书写能力。
(二)岗位基本要求
1、急救医生
医学院校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取得内科或外科执业医师证书,男性, 35周岁以下。
2、急救护士
医学院校中专或以上学历,护理学专业,取得执业护士证书,28周岁以下。
三、招聘办法
(一)招聘组织:
委托玉溪市人才市场按公告条件公开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由玉溪市卫生局和玉溪市急救中心共同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方法:
1、急救医师
采取专业基本技能测试和试用二种形式进行,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2比例试用。专业技能测试及试用由玉溪市急救中心考核,试用考核期2周,考核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二档。
2、急救护士
采取笔试和试用二种形式进行,笔试成绩总分100分。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专业知识。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职数,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2比例试用。若达不到此比例,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直接进入试用。
试用由玉溪市急救中心考核,考核期2周,考核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二档。
(四)公示结果:考核结束,由市人才市场发布考核结果。
四、录用方式:
试用考核、体检合格后,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录用。按现行政策办理聘用手续。
五、凡在报考中作弊、在报考材料中隐瞒个人真实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成绩和录用资格。
六、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0年11月8日至2010年11月12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玉溪市人才市场。
3、携带材料:毕业证、学位证(急救医师岗位)、身份证、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各种获奖证书、资格证书。以上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4、报名费用:报名时收入取相关费用70元。
5、笔试、试用时间另行通知。
七、录用人员管理及基本待遇
录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由市急救中心负责管理,劳动报酬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及社会保险费用之和。
玉溪市急救中心
二○一○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