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和职位
本次公开选调10名公务员(工作人员)。选调的人员将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综合素质等情况安排在厅机关、省公务员局、厅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选调范围
全省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正科级及正科级以下职务(含非领导职务)的在职公务员(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和资格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责任心强,全局、大局意识强,团结同志,勤奋、廉洁。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0年11月1日。政策水平较高,有一定的群众工作经验;管理、组织协调、综合研究能力及口头表达、文字能力较强;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等次以上。
3、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30周岁以下,即198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四、选调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体检、试用期、考察、确定人选及公示、办理选调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登陆云南人事考试网(www.ynrsksw.net)报名。报名时须由考生从报名网站上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电子照片(电子照片上传流程请阅附件)。
如果选调总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低于1:5,则减少选调的总数。
报名时间:2010年11月6日至2010年11月10日。
2010年11月15日-26日考生可以登陆云南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和面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考试内容为哲学、经济学、法律、行政管理、科技、省情和公文写作等。
2010年11月27日进行笔试,上午:公共基础知识,下午:申论。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根据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以选调岗位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应变能力。面试前考生需持本人单位证明(内容包括是否同意报考及证明参加工作年限、基层工作经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由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总成绩=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30%+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70%。
(三)体检、借调(试用)、考察
按照应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取前10名进行体检(若总成绩一致,则比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考录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以借调的方式试用,试用期不超过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试用期合格的进行考察。
体检、借调(试用)、考察不合格的,可从经过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替补,也可减少选调人员总数。
(四)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相关规定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程序办理选调手续。
五、其他
(一)公开选调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ynhrss.gov.cn)、云南人事考试网(www.ynrsksw.net)、云南人才市场网(www.ynhr.com)发布。
(二)应试人员要遵守公开选调的有关规定,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和纪律的,视情节轻重,取消选调资格或通报本人单位予以处罚。
(三)对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云南省监察厅驻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察室进行全程监督,如有违纪行为,可向云南省监察厅驻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察室反映。
联 系 人:唐伟民、赫安柱
人事处咨询电话:0871-3635237
考试中心电话:0871-5399615
驻厅监察室举报电话:0871-3635387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Ο一Ο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