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考生正式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本须知,并按要求认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填报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所填写资料若与事实不符,一经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2. 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3月21日20:00~2008年4月11日22:00,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08年4月14日~2008年4月3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考点通知为准。
3. 考生需妥善保管个人报名密码,考生对自己密码的使用和安全性负全部责任。
4. 网报成功后,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在考点指定的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核、交费、拍照(根据考点的要求现场拍照或提交照片),及信息确认等工作。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交: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原件和试用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等材料,已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报考执业医师的考生,需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
5. 台湾考生需另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请先行安排好学历认证手续。香港非大陆学历考生现场审核地点为深圳,澳门非大陆学历考生现场审核地点为珠海,台湾非大陆学历考生可在大陆就近的考区、考点进行资格审核。
6. 考生签字确认报名信息时,请仔细检查。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一律不得更改,考生对报名信息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7. 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现场进行资格审核、交费、拍照及信息确认者,网上报名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