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云南省审计厅决定面向全省审计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及职位
本次公开选调4名公务员(工作人员)。选调的人员将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综合素质等情况安排在厅机关相关处(室)工作。
二、选调范围
云南省审计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在职公务员(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正确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审计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廉洁奉公,团结协作,遵纪守法;
3.具有3 年以上工龄,基层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0年11月30日;
4.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5.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6.年龄在35岁(1975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0岁(1970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
7.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3.其它不宜办理转任情形的。
(三)特别优秀的条件
1.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授予的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人民满意公务员等荣誉称号;
2.取得硕士、博士学位的,具有中级职称的;
3.有其他优秀情形的,本人可提出申请,经云南省审计厅人事处审核确认,可作为特别优秀的条件。
四、选调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体检、考察、确定人选及公示、办理选调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个人自愿报名的报考人员,应如实、完整填写《2010年云南省审计厅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2、报名时间:2010年12月3日至2010年12月7日;
3、报名地点:云南省审计厅人事处或各州(市)审计局办公室或省审计厅人事处;
4、资格审查。各州(市)审计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以纸质和电子版形式将符合条件人选后汇总后报云南省云南省审计厅人事处。
(二)笔试和面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考试内容为会计、审计、法律、省情和公文写作等。
2010年12月初进行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以选调岗位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应变能力。面试前考生需持本人单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由云南省审计厅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总成绩=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30%+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70%。
(三)体检、考察
按照应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取前8名进行体检(若总成绩一致,则比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考录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可从经过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替补,也可减少选调人员总数。
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四)确定人选、公示和办理选调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云南省省审计厅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云南省审计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选调的,由云南省省审计厅按有关程序办理选调手续。
五、其他
(一)应试人员要遵守公开选调的有关规定,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和纪律的,视情节轻重,取消选调资格。
(二)对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云南省监察厅驻云南省审计厅监察室进行全程监督,如有违纪行为,可向云南省监察厅驻云南省审计厅监察室反映。
人事处咨询电话:0871-36319320871-3626728
驻厅监察室举报电话:0871-3619807
云南省审计厅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