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重要部署,根据大理市考核招聘的相关规定和市人事局、教育局的要求,现将2011年大理市中等职业学校实行考核招聘教师(以下简称“考核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条件及对象
(一)条件:报名参加考核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具有良好的品行;3、热爱教育事业;4、具备所报岗位要求的条件;5、身体健康;6、2011年应届毕业生。
(二)对象
1、报名参加应聘毕业生可不受户口或生源地限制。
2、招聘对象:原国家重点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取得学士学位毕业生、参加第一批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取得学士学位毕业生、取得硕士学位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也可在此基础上按“985”、“211”两个类别对毕业生学校标准提高要求。
二、招聘计划
拟招聘专业对口的专业教师:车辆工程或汽车服务工程3名。
三、报名事宜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11年3月15日止。
报名地点:云南省大理市中等职业学校。
报名所需资料:报名时要求递交2011年本人就业推荐表,待办理聘用手续时复核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凡不能出示原件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身份证(或学生证)及近期免冠半寸照片2张。
报名方式:毕业生本人到现场报名,若毕业生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由家长或亲友代为报名,也可网上或电话等方式报名。报名时,须如实填写《资格审查表》。
资格审查:由招聘领导组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在进行学历验证时,根据当年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编的《云南招生》(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版)对学生当年录取批次进行认真审核。
四、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由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监督组进行全程监督。
采取面试(面谈)、试讲、实作等形式对考生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核测评,学校根据考核成绩提出明确的拟聘用意见。
五、办理聘用手续
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由州级主管部门、市人事局分别提出招聘意见,报州人事局办理招聘手续,毕业生持人事部门出具的报到通知在规定时限内到我校报到。
2011年度新招聘人员一律实行一年试用期,期满经考核合格,再按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
六、纪律要求
(一)毕业生在填写《资格审查表》时,应认真如实填写本人相关情况及与本人联系的具体方式,人事、主管部门发出考核、体检及其他相关通知时,如毕业生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二)我校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必须回避。
(三)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毕业生,一经查出取消招聘资格。
相关招聘公告和招聘工作进展情况、有关事宜在大理市中等职业学校网页上登载查询。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我校联系。
联系电话:0872-2206006、0872-2206399
联系人:陈钢(校长)、尹文荣
大理市中等职业学校地址:云南大理市下关西郊大丽路与西环线交汇处。
网址:www.dlszz.com。
邮箱:dlszdzyxx@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