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2015年3月2日16时前发送邮件至sh@hljbsm.gov.cn,并电话确认是否参加面试,联系电话:0451-86663926。发送邮件的标题格式为:“××确认参加黑龙江测绘地理信息局××职位面试”。邮件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职位、联系电话(手机、固定电话)和确认参加黑龙江测绘地理信息局面试等信息。
逾期未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如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请于2015年3月2日前电话告知我单位,同时邮寄并传真本人签字的《放弃面试声明书》(模板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于2015年3月9日13:00—16:00在黑龙江测绘地理信息局主楼6层618室进行。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在资格复审时考生提交的相关材料不全或与职位要求不符者不予面试。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以供资格审查: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 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请在背面写上姓名)。
7.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考生对个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或组织考察时,如发现报考信息不实的,将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三、面试安排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面试顺序由现场抽签确定。
面试时间:面试拟于2015年3月10日上午9:00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30前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面试开始前10分钟未报到人员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候考地点:黑龙江测绘地理信息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测绘路32号)主楼604室。
具体面试人员名单如下(按准考证序号排列):
职位名称 | 职位代码 | 考生姓名 | 准考证号 | 面试入围分数线 | 是否递补人员 |
机关党委主任科员及以下 | 0501234001 | 孙世明 | 234121110324 | 108.80 | 否 |
杨茜麟 | 234123022307 | 108.80 | 否 | ||
罗文妍 | 234123022310 | 108.80 | 否 | ||
林鑫 | 234133321630 | 108.80 | 否 | ||
孙海峰 | 234137522419 | 108.80 | 否 |
四、体检和考察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65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面试结束后第二天在公务员考录专题网站发布面试成绩。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建议人选。体检内容和要求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体检不符要求,按照该职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体检。具体事项电话通知考生。
考察阶段,将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将不予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五、注意事项
1.请面试考生随时保持手机联络畅通,如联系方式出现变动,请及时告知我单位。
2.考生面试期间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安排好交通和住宿,并注意安全。
3.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由考生承担。
4.交通路线:可乘坐94、107、120、209、88路公交车在长寿路(省测绘局)站下车。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鸿
联系电话:0451-86663926
传真:0451-86665376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测绘路32号
邮编:150081
附件:放弃面试声明书
黑龙江测绘地理信息局人事处
2015年2月12日